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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9篇
大小:33.32KB 8页 发布时间: 2022-07-12 10:59:26 19.17k 18.25k

①保持室内通风换气。

②课间要求师生到室外活动。

③学校应按规定定期消毒。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

(一)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防控传染性疾病疫情监测制度,建立晨检、消毒、隔离制度,重点实施对体温37.5℃以上、伴有咽痛或咳嗽之一症状的患者进行检测,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医疗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必要时要采取进一步措施。

2、重视信息的收集。要与当地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建立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传染性疾病疫情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二)传染性疾病疫情报告

1、学校召开传染性疾病防控专题会议,指定疫情报告责任人,我校由高丽负责每日疫情防控报告。

2、严格执行学校传染性疾病疫情报告程序,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出现疑似传染性疾病疫情时,学校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学校负责人立即(第一时间)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

3、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科室平时要加强日常工作,各负其责,一旦发生疫情,按小组责任分工保证工作迅速到位。

4、任何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迟报、谎报传染性疾病疫情,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传染性疾病疫情的应急响应

学校一旦发现传染性疾病疫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一)启动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二)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实行24小明值班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三)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四)发现疑似传染性疾病疫情时,要及时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教室、图书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做好消毒工作。

(五)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在校园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六)当发现传染性疾病疫情时,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学校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并每日公布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必要时可以报请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实施全面或部分停课。

全体教职工必须把传染性疾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等造成疫情扩散传播或对师生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的,要实行安全责任追究。

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5

为做好我校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保障全校学生及教职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的稳定意义重大。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各种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切断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这三个环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传染病预防

1.按照国家对传染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针对学校人口密集的特点,容易在学生中发生的常见传染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痢疾、肠道传染病等,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和预防措施的卫生健康教育工作。

2.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师生的公共卫生安全意识,促使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3.根据学校的各项卫生制度,加强对师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教师办公室、相关专用教室等卫生的管理。

4.学校餐厅应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制度执行,加强饮食安全卫生管理。

5.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6.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7.建立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每年新生入学进行传染病预防接种。

8.食堂饮食从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传染病疫情报告

疫情的报告和管理在预防、控制和消灭传染病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准确及时的疫情报告是控制疫情蔓延的情报信息,健全的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和管理制度是确保疫情报告准确及时的关键。

疫情报告时限和办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要求执行。

每个教职工及学生均为法定疫情报告人,学校总务处为我校责任疫情报告人。任何人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均有报告的责任和义务,可用口头、书面、电话等方式向学校医务室、年级组、班主任迅速报告,相关科室和人员接到报告后,迅速报告校总务处,由校总务处及时整理出文字材料向学校领导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如果隐瞒不报、漏报、谎报或延期报告的,要追究当事人有关责任。

三、传染病控制措施

1.经医疗保健机构、卫生防疫部门确诊为传染病者,应及时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

2.对疑似传染病的病人,在明确诊断前,安排在指定场所(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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