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场所,公司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
重大危险源的检查严格执行公司安全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严格值班制度:公司24小时值班,夜间由生产调度负责,白天由车间当班人员负责,遇有问题及时处理、报告。
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消防例会,针对上月存在的问题用心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布置下月的安全消防工作。
6、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
7、建立各级安全管理网络;
8、安全设施定期检验;
设置氨气泄漏监测报警仪,并定期检验;设置安装监控系统,对液氯系统随时进行监控;
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液氨的贮存量,并设置备用应急储罐;液氨储槽区封闭管理。
严格执行液氨生产工艺规程、设备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对防雷、防静电设施进行检测,确保自然因素对重大危险源无毁灭性的破坏。
生产系统中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起重设备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测,保证系统安全运行。
安全附件(压力表、液位计)应定期检测。劳动防护用具如呼吸器、防毒面具应进行定期检查。
根据《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编写导则》(单位版),编制液
氨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演练,对预案的适宜性、有效性、充分性进行评审。
9、重大危险源备案
按照《安全生产法》、《重大危险源辨识》和申报登记范围的要求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并填写《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烟台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登记备案。
10、变更管理
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评价,并将有关状况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源管理及报告和记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AQ 3035—20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 3036—2010 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原安监总管三(2013)88号 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
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应急〔2019〕78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
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
应急厅〔2021〕12号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3 术语和定义
3.1 危险化学品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3.2 单元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场所,分为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
3.3 临界量
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所规定的最小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