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危险化学品,且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5生产单元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装置及设施,当装置及设施之间有切断阀时,以切断阀作为分隔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3.6储存单元
用于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储罐区以罐区防火堤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仓库以独立库房(独立建筑物)为界限划分为独立的单元。
3.7混合物
由两种或者多种物质组成的混合体或者溶液。
4 职责
4.1主要负责人职责
4.1.1组织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并指定对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包保责任的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
4.1.2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
4.1.3组织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操作岗位人员进行安全技能培训。
4.1.4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所必需的安全投入。
4.1.5督促、检查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
4.1.6组织制定并实施重大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4.1.7组织通过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填报重大危险源有关信息,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有关数据接入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4.2技术负责人职责
4.2.1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测监控体系建设,完善控制措施,保证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4.2.2组织定期对安全设施和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有效、可靠运行。
4.2.3对于超过个人和社会可容许风险值限值标准的重大危险源,组织采取相应的降低风险措施,直至风险满足可容许风险标准要求。
4.2.4组织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相关资质、安全管理等情况,审查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变更管理。
4.2.5每季度至少组织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针对性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和节假日前必须进行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制定管控措施和治理方案并监督落实。
4.2.6组织演练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4.3 操作负责人职责
4.3.1负责督促检查各岗位严格执行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3.2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特殊作业、检维修作业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作业安全管控措施。
4.3.3每周至少组织一次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隐患排查。
4.3.4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重大危险源事故隐患。
4.4 安全处职责
4.4.1负责修订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及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
4.4.2负责建立完善公司重大危险源档案。
4.4.3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及备案管理。
4.5财务处职责
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评价、检测、整改等费用支出。
4.6安全部职责
4.6.1每月至少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两次检查并做好记录,并督促落实隐患整改。
4.6.2建立厂级重大危险源管理档案。定期向上级或政府部门统计上报重大危险源各类信息。
4.6.3根据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4.6.4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