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有哪些3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目的:为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消除事故隐患,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公司生产区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领导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负责领导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2分管副总协助总经理进行重大危险源管理,在总经理不在时履行总经理对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
3.3综合管理部负责组织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工作,并组织重大危险源的识别、评价、监督、档案管理等。
3.4各生产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
4重大危险源的识别和评价:
综合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价小组,依据《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0)对公司生产现场和储存设施进行评价,确定重大危险源。
4.2重大危险源管理:
4.2.1配备灭火器等必须的消防器材和设施,所有器材和设施要完好。
4.2.2配备监视设备,实施全天候监视。
4.2.3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不少于一次演练,并不断完善。
4.2.4公司、所在厂每月一次进行专项综合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4.2.5生产班组必须按规定进行巡检,检查要有记录。
4.2.6所在厂安全员进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4.2.7在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必须严格按照《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进行,实施谁签字谁负责,谁作业谁负责。
4.2.8发现隐患,必须立即向厂和综合管理部报告,并及时进行整改。
4.2.9由综合管理部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挡案类容包括:危险物质名称、数量、特性、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评价报告、检测报告等。
5综合管理部要将重大危险源在市安监局备案。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管理职责、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源管理及报告和记录。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18218—2018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AQ 3035—2010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
AQ 3036—2010 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原安监总管三(2013)88号 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加强化工
过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应急〔2019〕78号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
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
应急厅〔2021〕12号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的通知
3 术语和定义
3.1 危险化学品
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3.2 单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