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班工资按以下标准计算:
工作日加班费=加班时间×基数× 150 %
休息日加班费=加班时间×基数× 200 %
法定节日加班费=加班时间×基数× 300 %
3、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七、考勤记录及检查
1、考勤负责人需对部门员工出勤情况于每月五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将上月考勤予以上报,经部门领导审核后汇总,并对考勤准确性负责。
2、部门领导对本部门考勤行使检查权。检查分例行检查(每月至少两次)和随机检查。
3、对于在考勤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给予 100 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者作辞退处理。
第三节 人事异动
一、调动管理
1、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内部调动通知单》,由调出及调入部门负责人双方同意并报人事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调动由总裁(子公司由总经理)批准。
2、批准后,人事部门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以人事变动发文通报。
3、普通员工须在三天之内,部门负责人在七天之内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
4、员工本人应于指定日期履任新职,人事部门将相关文件存档备查,并于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息置换。
5、人事部门将根据该员工于新工作岗位上的工作职责,对其进行人事考核,评价员工的异动结果。
二、辞职管理
1、公司员工因故辞职时,本人应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级提交《辞职申请表》,经批准后转送人事部门审核,高级员工、部门经理以上管理人员辞职必须经总裁批准。
2、收到员工辞职申请报告后,人事部门负责了解员工辞职的真实原因,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部门 ,以保证及时进行有针对性的工作改进。
3、员工填写《离职手续办理清单》,办理工作移交和财产清还手续。
4、人事部门统计辞职员工考勤,计算应领取的薪金,办理社会保险变动。
5、员工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
6、人事部门将《离职手续清单》等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信息资料置换。
三、辞退管理
1、部门辞退员工时,由直接上级向人事部门提交《辞职申请表》,经审查后报总裁批准。
2、人事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本人,并向员工下发《离职通知书》。
3、员工应在离开公司前办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续和财产的清还手续;员工在约定日期到财务部办理相关手续,领取薪金和离职补偿金。
4、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5、人事部门在辞退员工后,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并进行员工资料信息置换。
第二部分 行为规范
第一节 职业准则
一、基本原则
1、本部门倡导正大光明、诚实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全体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政策法规及公司和部门规章制度。
2、员工的一切职务行为,必须以公司和部门利益为重,对社会负责。不做有损公司和部门形象或名誉的事。
3、本部门提倡简单友好、坦诚平等的人际关系,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相互协作。
4、公司或部门内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应回避从事业务关联的工作。
二、员工未经部门领导授权或批准,不能从事下列活动
1、以公司或部门名义考察、谈判、签约
2、以公司或部门名义提供担保或证明
3、以公司或部门名义对新闻媒体发表意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