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内容包括隐患(风险)排查、防控治理和管理三个方面。
(一)隐患(风险)排查
从人、物和管理三个方面(主要排查内容见附件1),对照HSE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度规定等,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开展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隐患排查。
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级、分类进行统计梳理,完善基础资料,摸清风险底数,建立健全各类隐患数据库和电子档案。
(二)隐患治理与风险防控
各级、各单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立查立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分级分类管理,对二级单位级隐患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责任到人;对油田级隐患,要按照“四定”原则,做到“五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对上报集团公司级隐患,要细化治理方案,做好方案对接,积极争取资金政策支持。
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本系统的隐患治理工作,制定好防控措施和应急处置方案,对每一个风险点要做到“一点一策、一险一策”、“一点一案”、“一险一案”,确保措施到位、管控有效,确保应急预案“切实可行、实战管用”。
(三)隐患(风险)管理
按照“分工负责,分级治理”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加强整治,加强全过程管理,确保治理效果。
建立问题整改跟踪督查机制,建立健全各类隐患数据库和电子档案,形成边检查、边入库和整改销号的隐患问题闭环管理机制。
三、活动步骤
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2月25日前)
各单位根据油田统一部署,制定本单位“查找身边十大隐患(风险)”活动实施方案,在日常隐患排查基础上,广泛发动员工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活动。
各单位实施方案于2月25日前上报油田活动办公室。
(二)自查自改阶段(2月26日至6月15日)
油田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采取专业检查、检测检验等多种形式进行隐患排查,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分别梳理出人、物、管理三种类型的十大隐患(风险),填写“十大隐患(风险)上报表”(见附件3)并上报上级单位。
个人排查于3月20日前完成,每个员工要立足于本职岗位排查出身边的隐患,填写“全员隐患排查登记表”(见附件2)并上报所在单位。
三级单位于4月20日前完成排查梳理;二级单位于6月15日前完成排查梳理,并上报“十大隐患(风险)上报表”(其中隐患按照轻重缓急排序)和“查找身边十大隐患(风险)汇总表”(附件4)。
同时将排查出的隐患录入HSE管理信息平台系统的“隐患排查”子系统。
(三)督导检查阶段(6月16日至7月15日)
油田将组织专家、技术人员对二级单位上报的隐患进行审核、确认、分析、评估,督导检查二级单位级隐患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梳理出油田级的人、物、管理三种类型的十大隐患(风险)。
(四)“回头看”再落实阶段(7月16日至7月31日)
巩固隐患排查活动成果,组织开展“回头看”再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主要检查排查出的隐患是否治理到位,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是否按“四定”要求管理,隐患数据库或电子档案、隐患排查监管机制是否建立健全等。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各单位要深刻吸取“11.22”事故教训,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认真做好组织查找工作,做到活动有内容、检查有依据,严细认真的开展排查工作,不留死角、盲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发挥好舆论导向和典型引导作用,利用网络等多种平台,开辟“查找身边十大隐患(风险)”活动专栏,营造人人查找隐患、人人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并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要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监督机构的作用,加大安全总监交叉检查、二级安全监督站循环检查力度,强化学习提升,提高检查效能。
加强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重点施工作业的隐患排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各级对下级排查出的隐患及其治理、防控措施要进行跟踪督导,确保隐患治理效果。
(四)认真总结、提炼经验。
各单位要对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于6月16前将活动总结材料上报油田活动办公室。
上报材料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活动开展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问题,隐患治理情况,防控措施、应急预案制定实施情况。
各单位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及时将排查隐患在HSE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着力构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的通知》(潍滨安办发〔20xx〕48号),根据开发区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公司实际,现就推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以下简称“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