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隔离人员隔离第15天,经检查无异常情况报林业局指挥部,经疫情防控组核查后可予解除隔离,并出具《返乡人员解除隔离书》。
8.严格落实“三级包保”责任制,包保单位要安排专人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通过视频、电话、隔门见面等办法,对居家隔离人员进行严格管理。疫情防控组每天按不低于10%的比例随机抽查,对各包保单位落实包保责任情况进行跟踪监管。
9.对居家隔离拒不配合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送至指定集中隔离宾馆强制隔离,所发生的费用由个人承担。对包保责任落实不力、监管失控的,严肃追究包保单位责任,并按要求实行集中隔离。隔离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包保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