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专题家长会;
(4)校门悬挂一幅预防溺水警示横幅;
(5)出版一期防溺水的黑板报或宣传橱窗;
(6)印发《致家长一封信》;
(7)开展一次学生防溺水集体签名宣誓活动;
(8)要求学生写一份防溺水承诺书;
(9)开展一次预防溺水工作全覆盖的家访活动;
(10)重要节点给家长发一条短信。
2、在上、下午最后一节课的任课教师要在放学前提醒学生立即回家,不准在外逗留,不准私自下水游泳;学校也应在校园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并在每天课间时间和上、下午放学前分别通过校园广播,反复提醒警示学生。
3、通过各种有效方式渠道告知家长务必要重视孩子防溺水安全教育,坚决做到“五个禁止”:
(1)禁止孩子私自下水游泳;
(2)禁止孩子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禁止孩子在无监护人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水游泳;
(4)禁止孩子在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池塘水库游泳;
(5)禁止孩子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禁止擅自到水库、溪河、池塘、水沟等危险地方玩耍。
(二)完善制度,逐步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
学校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全面加强学生的安全管理。
1、认真落实上课点名制度,对迟到、缺勤的学生要及时查明原因及去向,学校不得随意停课或提前放学,要告知家长学生上下学的具体时间。
2、学校周边有溪河、水库等危险水域的要积极配合村委会设立防溺水警示牌或警示标语。
3、积极争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加强节假日和其它非上学时段对学生的教育与监护,严防学生溺水、交通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别要提醒家长要做到四个知道:知道孩子什么时间外出;知道孩子和谁外出;知道孩子外出事由;知道孩子回家时间。
4、加强学生的避险常识和自我保护的教育,尤其是对那些上学须从河边、水库边经过的学生,要加强教育,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强宣传,不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要利用黑板报、班会、横幅、标语、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反复多次的游泳安全教育;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教育部组织编写的《中小学安全须知》、《中小学生自我防范安全常识》、《中小学安全教育指导丛书》和省教育厅《安全在心》等有关安全知识读本,广泛、深入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积极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把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实处。学校要切实提高对做好防溺水事故重要性的认识,要结合气候特点,提前谋划,及早行动,制定工作方案,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具体工作责任。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而发生事故的,要追究其责任。
(二)明确职责,坚持推行“一岗双责”制度。学校要高度重视,把防溺水安全教育放在夏季学校安全工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实抓好,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等工作原则和要求,层层落实工作责任人、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都应自觉担负起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教育的责任。
(三)快速反应,及时做好处置和上报工作。要严格信息报送制度,遇有突发事件,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妥善处置的同时,要及时、如实上报相关信息,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