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责任追究
市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对工作中推诿扯皮、不作为,信息报告中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现场处置中失职、渎职,信息发布不力,以及应急准备中对责任应尽未尽并造成严重后果等不履行或不当履行法定职责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七、附则
本预案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和有关部门应参照执行,并依据本预案,结合实际,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为切实保障参与活动顾客的安全,支撑维护西城区治安稳定,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理在本次活动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根据漯河市相关条例、办法之规定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活动安全领导小组
职责:根据条件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漯河市相关条例、办法之规定事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负责人:XX 156XXXX00XX副组长:XXX 1ASDDAAASS2
2、疏导组
负责人:XXX 15XXXXXXXX
职责:组织现场社会群众按疏散路线有序撤离。
3、救治组
负责人:XXXX 15XXXXXXXX
职责:抢救受困和受伤群众,确保现场社会群众生命安全,及时联系120中心并将事故伤亡情况上报活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
4、保卫组
负责人:XXXX 1XXXXXXXX组员:保安队员
5、对外联络组
负责人:XX 15XXXXXXXX
职责: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单位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
二、预案启动条件
1、活动组织者接到活动现场发生事故的报警并核实后,立即报告活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组长不在时,向副组长报告),由组长决定并正式发布启动预案的命令。
在同一时间内向上级报告。
必要时,在同一时间内向相关方和所在地有关部门报警(医院、消防)报告。
2、预案启动方式
活动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组长不在时,由副组长)以下列方式分部预案启动命令:口头、电话、广播或书面签署。
3、预案启动前的工作要求
活动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各项应急工作。
三、工作措施:
1、火灾应急措施:
(1)活动安全领导小组在活动开始前要确保防火设备(灭火器)完好,尽量消除火灾安全隐患(明火、裸露电线等)。
(2)当发生火灾时,保卫组负责切断火、电源、防止事故蔓延。
(3)由疏导组有序疏散群众至安全地点。
(4)根据火场情况,活动安全领导小组采取灭火施救措施。
(5)同时,对外联络组立刻拨打“119”电话报警。
(6)若有群众受伤,立刻拨打120,送受伤人员就医。
2、受到外来人员暴力攻击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