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预案,欢迎阅读与收藏,供大家参考。
一、制定背景
为有效预防、及时、有序、妥善处置天然气供应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天然气供应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泗阳县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新修订施行的《泗阳县天然气保供应急预案》,对管道天然气供应保障应急作出了新的规定,对《预案》使用范围、制定的主要原则、保障的次序以及监测与预警等相关内容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
二、目的依据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全县天然气供给不足或中断等突发事件,满足应急情况下天然气供应保障工作,确保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天然气利用政策》(国发改委第15号令)、《宿迁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泗阳县区范围内天然气供应出现紧缺事件的防范和应对工作。
四、主要原则
《预案》制定遵循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原则:按照“保民生、保重点、保安全”的原则,确保居民生活用气,优先保障学校、医院、公交车等涉及公众利益的重要用气和特殊行业、高危企业等生产安全的用气需求,最大程度地降低天然气供应短缺对人民群众生活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一是以人为本,民生为先。
按照安全高效、压非保民的保障原则,建立健全燃气供应保障的应急机制,优先保障民生、公用、重点用户用气,压减调峰用户、可中断用户用气,最大限度减少燃气供应短缺带来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二是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政府相关部门应充分发挥燃气企业力量,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健全应急联动机制,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五、机构职责
为加强对天然气供应紧缺引发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县政府成立天然气供应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全县天然气供应应急保障工作。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住建局局长担任,成员分别由政府办、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交运局、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局、县资规局、县商务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消防大队、各乡镇(街道)、园区(场)组成。天然气供应企业由行业主管部门(县住建局)协调参与工作。
主要职责为:
(1)分析天然气供应趋势和环境,制定保障天然气应急供应的政策和措施;
(2)针对全县天然气供应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协调、指挥各有关部门和天然气经营企业调配天然气气源,开展应急工作,必要时采取行政调度措施;
(3)及时通报全县天然气气源供应变化情况;
(4)根据全县天然气供应情况,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
六、保障次序
按照《天然气利用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5号令)关于天然气利用顺序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用气类别情况,在应急情况下依据以下供气次序进行保障:
1.居民生活(含独立壁挂炉采暖),学校、医院、养老福利机构等公共服务设施用气,集中采暖用气及公交车、出租车城市交通用气;
2.商业性公建用户用气;
3.不可中断工业企业用气;
4.国家重点工程用气;
5.一般工业可中断用户生产燃料用气;
6.LNG用气。
七、监测预警
一是动态监测。
建立健全天然气供应监测预警体系,加强对天然气供应的动态监测。天然气供应企业应及时、准确地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部门报送有关数据和情况。
二是 信息报告。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汇总天然气供应情况,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紧急状态下实行快速专报制度。天然气供应企业发现供气异常波动情况后(上级上游减量供气,设备检测管道压力异常骤降,用户反映使用异常等),要在3小时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小时内对报告事项予以调查核实后报领导小组。
八、预警分级
根据根据全县天然气实际需求量与上游下达的供气量和应急储备保障量的缺口情况,分为Ⅶ级、Ⅵ级、Ⅴ级、Ⅳ级、Ⅲ级、Ⅱ级、Ⅰ级七个预警等级。
Ⅶ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5万方/天。
Ⅵ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5―10万方/天。
Ⅴ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10―15万方/天,供应形势紧张。
Ⅳ级:天然气供应缺口达到15―20万方/天,供应形势非常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