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精选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精选1
(l)养殖场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入口处设消毒池,设置专门的隔离室和兽医室。
养殖场周围要有防疫墙或防疫沟,只设置一个大门人口控制人员和车辆物品进人。
设置人员消毒室,人员消毒室设置淋浴装置、熏蒸衣柜和场区工作服。
(2)进入生产区的人员必须淋浴,换上清洁消毒好的工作衣帽和靴后方可入内,工作服不准穿出生产区,定期更换清洗消毒;进入的设备、用具和车辆也要消毒,消毒池的药液2~3天更换一次。
(3)生产区不准养猫、养狗,职工不得将宠物带入场内。
(4)对于死亡畜禽的检查,包括剖检等工作,必须在兽医诊疗室内进行,或在距离水源较远的地方检查,不准在兽医诊疗室以外的地方解剖尸体。
剖检后的尸体以及死亡的畜禽尸体应深埋或焚烧。
在兽医诊疗室解剖尸体要做好隔离消毒。
(5)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
若确实需要引种,必须隔离45天,确认无病,并接种疫苗后方可调人生产区。
(6)做好畜舍和场区的环境卫生工作,定期进行清洁消毒。
长年定期灭鼠,及时消灭蚊蝇,以防疾病传播。
(7)当某种疾病在本地区或本场流行时,要及时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并要按规定上报主管部门,采取隔离、封锁措施。
做好发病时畜禽隔离、检疫和治疗工作,控制疫病范围,做好病后的净群消毒等工作。
(8)本场外出的人员和车辆必须经过全面消毒后方可回场。
运送饲料的包装袋,回收后必须经过消毒,方可再利用,以防止污染饲料。
(9)做好疫病的接种免疫工作。
卫生防疫制度应该涵盖较多方面工作,如隔离卫生工作,消毒工作和免疫接种工作,所以制定的卫生防疫制度要根据本场的实际情况尽可能地全面、系统,容易执行和操作,做好管理和监督,保证一丝不苟地贯彻落实。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精选2
产地检疫申请报告制度
一、为有效防控动物疫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规模养殖场动物在离开养殖场前必须实行产地检疫申报。
二、规模养殖的动物在出场2-3天(或当日)应向当地乡镇动物防疫站申报动物产地检疫。
三、申报检疫的动物必须强制免疫和佩戴动物标识后,方可申报。
四、规模养殖场的动物经乡镇动物防疫站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方可出场。
五、运输动物的车辆装载前和卸载后应清洗消毒,并取得动物运载工具消毒证明。
六、未经检疫的动物禁止调离,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实行隔离观察、治疗。
七、申报场地检疫数作为项目申报核定出控数额重要依据。
八、违反上述规定将按《动物防疫》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动物防疫制度
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
二、按全进或分单元全进全出制饲养管理。
三、严格按规定免疫程序进行免疫。
四、生产区内禁养其它动物。
五、坚持自繁自养;必须引种时,按规定的动物防疫程序办理。
六、病猪应及时隔离诊治或处理。
七、认真做好免疫、消毒和无害化处理记录。
养殖场卫生防疫制度精选3
A、饲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