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公司宿舍必须是公司员工本人入住,不得租借给他人。
各宿舍入住人员一经确定,不得私自更换。
对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达5天(特殊情况及出差除外)的员工,公司取消该员工住宿资格。
4.7针对员工宿舍的水电气费用,由员工先行垫付。
每个宿舍指定专人与办公室对接,于每月20日提交符合报销要求的发票,实报实销,每套房子不能超出100元/月的标准,超出金额由员工自行承担。
4.8对于合租的宿舍,房间的分配及房屋配套设施的使用,由员工自行协商解决。
4.9所有住宿人员保持卫生清洁,每周应最少组织一次大扫除以清洁卫生死角,保持宿舍内整洁、无杂物。
4.10宿舍内一律禁止饲养宠物及家禽,不得随意张贴字画及钉物品,一经发现,取消住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