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门诊、急诊预检分诊通道通行请务必配合安保人员检查,提前准备好行程卡、扫健康码,以便工作人员查看及过闸扫码测温。
如遇异常情况请务必配合预检分诊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黄(红)码者,不得进入院区。
黄(红)码病人,引导去黄(红)码定点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就诊。
(2)结合病区“一患一陪护”及“谢绝探视”管理规定,无陪护证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病房。
(3)严禁快递车辆进入院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务必遵守国家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疫情防控制度及医院就诊流程,配合医院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医院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精选4
为落实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根据国家、省、市卫健健康管理部门关于加强医疗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我院普通病房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人员进一步落实严格管理,现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所有住院病人及固定陪护均需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严格实行一人一陪护,陪人原则上不得更换。
二、所有住院病人及陪人进病区后首先接受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和流行病学调查。
如有异常,病人确需住相应专科的收住科内过渡病房,待核酸检测阴性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入普通病房。
陪人如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或有传染性疾病,应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或感染科就诊,严禁陪护病人。
三、陪护经核酸检测、体温监测、健康码查验和流行病学调查无异常,由各病区护士长签发陪护腕带,陪护腕带实行实名制,一个陪护腕带仅限一名陪人使用,陪护人员尽量减少离开病房次数,出入需出示陪护腕带。
四、过渡病房的管理:
①每个病区均须设置至少一间过渡病房;
②需住院治疗待排除新冠肺炎且非疑似新冠肺炎的患者须安置到过渡病房;
③严格按照《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指引》要求做好防护;
④转出标准:根据核酸检测、检查结果排除新冠肺炎后转出。
五、住院病人及陪人每天由护士监测体温。
若患者体温≥37.3℃,护士立即报告医生并做好处置;若陪人体温≥37.3℃,由专人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六、住院病人及陪人须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佩戴口罩(口罩自备),勤洗手、不串病房、不聚集闲聊、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得在病房内大声喧哗,保持病房安静整洁。
七、严格病区探视制度,原则上不得探视,根据病情确需探视的,经健康筛查后如实登记相关信息,全程佩戴口罩进入病区。
对重症监护病房、母婴病房的家属,需遵守相应病区特殊规定和要求,新生儿监护病房谢绝家属探视。
八、陪护人员应身体健康、有陪护能力,陪护期间保证自身安全,发生跌倒、疾病等突发特殊事件导致的后果由自己负责。
医院疫情防控期间管理制度精选5
一、目的
按照《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169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完善发热门诊和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xx〕507号)等文件要求,医院设置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
对于就诊的急、危、重症患者,做到不推诿、不拒收、坚持生命至上原则,在科学论证、充分做好防控防护基础上,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抢救生命。
为规范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的消毒、隔离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降低发生感染的风险,保障医患安全,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需要急诊入院、待排查新冠肺炎可能的患者收治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该病区工作人员以及到该病区会诊、抢救、保洁或转运等工作人员均应执行该制度。
三、具体要求
(一)对于急诊患者且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时,可按照接诊疑似患者做好防护,先抢救治疗。
(二)新收入院患者,单人单间收治,固定陪护人员,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再转入普通病区进一步住院治疗,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
(三)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内设置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分区明确。
配足必要的防护用品(详见附件)。
(四)医务人员进入污染区前,在清洁区穿防护用品;离开污染区时,通过缓冲间脱去防护用品,并进行手卫生。
(五)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应有明显标识,并限制无关人员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