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做好景区卫生间卫生维护、管理和游客使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游客使用安全。
六、工作要求
进入旅游高峰期,旅游应急指挥部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应急工作小组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信息畅通。
严格遵守景区作息时间、值班制度。
在遇到涉及吃、住、行等突发事件时,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必须无条件服从指挥,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处理好突发事件。
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因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报告不及时等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的,值班人员负主要责任。
由于有关部门工作缺位、错位、不到位,造成严重影响的,将追究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任。
七、应急电话
八、应急车辆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旅游资源,保障游客合法权益,维护景区旅游秩序和安全,根据《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景区游客高峰时段应对规范》《XX区公安局全区旅游景区客流监测调控工作预案》《XX区旅游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确保旅游安全,防止在游客高峰期发生拥堵踩踏、游客滞留等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安全事件造成的损失,营造平安、祥和的旅游环境和社会秩序。
同时,建立健全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合理配置应急救援资源,高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切实提高救助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加强预防,防控结合。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和物资准备等。
对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不安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
(二)密切配合,通力协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预案规定,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落实各自职责。
(三)快速反应,有效处置。
一旦发生重大事故,迅速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果断处置,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尽最大努力严格控制事故危害范围,消除事故造成的影响,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四)总结经验,汲取教训。
在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对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对类似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三、组织领导
为了明确责任,加强旅游高峰期游客安全处置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XX区游客高峰期安全处置领导小组”,委主任担任组长,副主任担任副组长,各处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1.综合协调组
责任人:
成员:
负责游客高峰期安全处置协调工作,对接区总值班室、区交警支队等部门,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旅游突发事件相关信息,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
2.A级景区、特色乡村组
责任人:
成员:
指导、协调海坛古城、澳前台湾小镇及XX村做好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及游客高峰期应急处置工作。
3.风景名胜区组
责任人:
成员:
指导、协调坛南湾、将军山、仙人井、石牌洋、南寨山等风景名胜区做好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及游客高峰期应急处置工作。
4.旅行社、导游组
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