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应爱护多媒体设备,不得乱动多媒体设备,一般情况不得允许学生使用多媒体设备。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前必须熟练掌握设备使用。
4、未经同意,任何人不准擅自改动设备的连接线,不准擅自移动或拆卸任何多媒体设备,不得擅自将多媒体设备移出其它地方使用。
5、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教师应保持教室清洁,不得乱扔废纸,尽量减少粉尘飞扬。同时有义务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设备,杜绝学生在课桌上乱刻乱写。请勿将粉笔、粉笔擦、茶杯放置于主控台上,保持主控台的清洁卫生。
6、每位使用负责人使用前首先要熟练掌握设备的使用方法。多媒体设备使用时,时刻注意仪器设备运转情况,一旦有故障,应立即报告电教员及时处理,并详细说明出现故障的原因。若当时不报告,事后造成后果时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7、多媒体教室器材只限本教室使用,如要外借需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借出,但必须做好登记,并保证完好无损地及时归还。
8、因操作不当引起的设备损坏,或因人为因素引起的设备丢失,当事人要承担相应经济责任。
9、监督学生遵守以下“学生守则”,如果未组织好学生未清理桌面和摆放好桌凳的,由使用人自己整理。
四、学生守则
1、遵守纪律,服从教师和管理人员指挥,按班级原位置依次就坐(即组次和排数都按班里日常座位),不得随便调换座位和移动桌椅。
2、多媒体教室内不准高声喧哗,严禁在课桌、座椅、墙壁上乱涂刻画或随意拉扯窗帘,养成爱护公共设施的良好行为习惯。不得随地抛弃杂物,不随地吐痰,或吃零食。每节课后及时清理桌面与座位,把凳子放回原位,自觉将用过的纸张等垃圾带出教室,放入卫生桶内。
3、保持多媒体教室良好的教学秩序,多媒体教室主控台上的设备为教师专用,学生不得随意触动,不得在课间利用计算机进行娱乐,不得在主控台前围观。课毕,放好座椅整理好卫生后离开,不得在室内滞留。
4、凡违反上述规定对相关设施造成破坏者,应照价赔偿,凡有意损坏电教设备的要加价赔偿。
五、违规处理
1、使用期间,桌凳、财物、设备被损坏或丢失的(包括学生损坏和老师使用不当),由使用负责人照价赔偿;
2、未按要求使用设备、未关闭设备、未锁好主控台、未遮好防尘布、未关闭照明灯、风扇、窗户(包括前窗的窗扣)、未把桌凳摆放整齐、未清理桌面杂物、未拉好窗帘、未锁好门、未及时交回、传递和丢失钥匙的,将给予公开通报批评。
六、阅览室管理人员(兼管电教室)上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第一节预备前----第四节上课后;
下午:第五节下课前----晚饭时间
注:本制度使用程序会作些调整,调整后再作公布。
为更好发挥多媒体设备服务于教育教学的作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有机整合,实现教学方式与学习方式的有效转变,推进我校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进程,努力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从而使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得到广泛应用,本次我校所安装“班班通”项目设备价格昂贵,设备先进,操作复杂,为充分发挥其在教学中的作用,保证健康稳定的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1、各班级班主任为所在班多媒体设备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多媒体设备的全面管理工作。各班在使用,如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给信息中心管理员,如需维修请填好“设备报修单”送学校信息中心,由学校信息中心管理人员处理;班级任课教师为第二责任人,应协助班主任管理。
2、各班级要做好防盗安全工作,课余时间应及时锁好门窗,平时随时检查门、窗、锁是否安全完好,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学校进行处理。
3、各班指定一名班级电教员,负责保管好本班级的黑板钥匙,保管好多媒体设备及相关物品,负责检查多媒体设备是否关闭,确保教师上课完毕设备立即关闭。信息中心每月召开各班电教员会议,通报各班管理情况,共同交流学习管理经验。
4、教室多媒体设备的可移动附件未经信息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将其带出本班教室或借出给他人使用。
5、各班级电教员要协助科任教师认真填写“多媒体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每周上交信息中心存档。
6、各班主任要教育学生爱护多媒体设备,不得在黑板前追逐
1、使用多媒体教室须提前一周提出计划,由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
2、未经专业培训的人员不得开启使用相关设备,专业人员使用相关设备也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
3、认真操作,保护设备,各相关设备的开与关,不宜过于频繁,间隔时间不宜过短,尤其是投影机关后,待风扇停转彻底冷却后,才能切断总电源(否则烧坏投影机责任自负)。
4、每次使用完毕,管理人员要关闭好窗户,拉好窗帘,锁好防盗门。
5、要保持室内清洁,管理人员要每周打扫一次。禁止在多媒体教室内吃东西、乱扔果皮瓜壳及纸屑,禁止在教室内吸烟。
6、多媒体室内所有设备,一律不得出借。
7、要定期检查电路,接地是否可靠,电源是否稳定,投影机、电脑是否接至规定点。
8、对未经杀毒的软盘,一律不准插入多媒体电脑内使用。
9、专职人员要定期清洁、维护,保持设备运行良好,延长其使用寿命。
10、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使用人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一、多媒体教室为专用教学场所,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作为它用。多媒体室内所有设备,一律不得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