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校园封闭管理期间,一律不举办大型活动;加强公共区域管理,体育馆、图书馆一律不对外开放;校内所有自动贩卖机、公用吹风机、公用洗衣机等停止使用(防止交叉感染)。
九、加强宿舍楼门禁管理,学生在开学前不得提前返校入住。
十、学生进校报到后,原则上禁止离开校园。如需离开校园应向本学院负责人报备,并凭有效证件出入,测试体温。
十一、师生在校园内需随身携带纸巾,用于手部清洗后擦拭;外出途中须佩戴口罩,进校时要接受检测人员测温,检查有无发烧等症状,必要时进一步确诊(体温检测超过37.0℃的人员,实行记录跟踪,同时进行二次检测,超过37.3℃的人员采取校内隔离观察措施)。
十二、学校服务单位将服务人员名单报备,由保卫处负责按人员信息每日放行入校,并进行晨检,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十三、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提高校内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十四、与湖北有关联(去过或接触过去过湖北的人)的师生,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不要外出、不要到校。
企业疫情测温管理制度7
为做好疫情期间预防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根据上级要求,特制定此制度(试行)。
一、疫情期间,各处室、学院实行每日体温检测制度,由专人负责检测和收集测温情况。
二、对体温检测异常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并报备校防疫领导小组,及时先隔离并引导就医。
三、检测人员佩戴手套及口罩,使用红外额温计对准眼眉之间,距离前额中心5cm以内位置;若室外温度偏低,则测量颈部衣服遮盖处或者手腕至肘关节衣服遮盖处。
四、每次检测前及检测完成后使用75%酒精进行全面擦拭消毒。
五、监测过程中,对于体温≥37.3℃的师生:
(1)仔细询问师生是否有武汉旅居、接触史,若明确无,且身体无严重慢性疾病的,则建议隔离观察,有异常情况及时去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2)有武汉接触史的或者本身有严重慢性疾病的,联系其家属,由疫情领导小组安排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检查,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同时对接送车辆进行全面消毒,确保安全。
六、各学院由专人负责每日登记缺课缺勤学生,追踪缺课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各部门每日登记缺勤教职工,追踪缺勤原因,并做好记录。
七、校园大门设立监测点,由保卫处负责,每日配置1-2名保安对进校人员逐一进行核查登记体温检测。
八、对体温检测超过37.0℃的人员,实行记录跟踪,进行复测。
九、对体温异常人员(≥37.3℃),详细记录其各项信息,汇总后报防疫领导工作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