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美容美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美容美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美容美发行业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常德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编写了本指南。本指南旨在指导美容美发相关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相关场所、设施和从业人员等的防控管理措施,保证疫情得到有效防控。
常德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将根据本行业的实际情况,重点从员工管理、经营场所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美容美发产品管理和大规模促销活动管理等方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相关店家开展督导和检查。
(一)制定完善的店面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责人到位,分工到人。
(二)对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设置体温监测。
(三)做好物质和防控人员准备,包括体温计、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和对员工的培训。
(四)增设有害标识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
(五)公共场所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六)保持工作场所环境用品清洁,经常使用酒精、洗手液、一次性手套、一次性拖鞋、鞋套、口罩和消毒湿纸巾。
(七)备好部分预防饮品:柠檬茶和姜汤。
(八)店面除尘、地面房间用84税进行消毒,床上用品及毛巾消毒清洗干净、晾晒。
(九)邀约顾客进店后要进行酒精喷洒消毒后进行接待,做到一房一客,护理完毕进行消毒。
(十)店面食堂不能集中开餐,由专人分别送至到人就餐,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具用品必须高温消毒,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严禁使用野生动物肉类。
(十一)按照“非必需,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或避免举办大型会议和大型商品销售活动。
美容美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一、预防性防控措施
(一)日常防控措施:
1.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制度,明确防控工作负责人和责任人。各美发美容企业要为门店和员工准备好体温检测器、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物资。
2.对员工开展防控知识宣传、培训。
3.对工作人员进行筛查,来自疫情高风险地区的工作人员不得立即上岗,必须先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每曰测试体温2次,并做好登记;对正式上岗的员工每日早晚测量体温,做好记录,发现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督促其佩戴口罩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4.经营期间工作人员和洗脚顾客均应全程佩戴口罩,并尽量避免与顾客聊天,口罩应及时更换,使用后的口罩应妥善收集处理(酒精消毒并放入垃圾袋,扎紧袋口),不得随意丢弃。疫情防控期间应当以剪、吹为主,原则上不洗头、刮脸。
5.工作人员及顾客严格落实”云南抗疫情”扫码进出店措施。严格控制店内人员数量,实行快剪(快洗)快出,一律不得出现店内工作人员扎堆、顾客排队或拥挤等情况。
6.经营场所应尽量保持空气流动(通),每日至少自然通风2-3次,无自然通风条件的,应安装机械通风设施,采取外循环通风,避免室内回风,定时对空调系统清理滤网、对进岀风口进行消毒。
7.所有门店及办公场所每日营业必须进行场所、设施、设备等消毒处理,每日至少2次,所有员工每日上岗前、下班后要做好自身清洁,工作服洗消。直接为顾客提供服务的人员必须勤洗手、勤消毒,做到一客一洗一消毒。
8.保持工位间安全距离,避免人群聚集,每个工位的服务面积不小于2.5平方米,座椅间距不小于1米。
9.剪刀、梳子、推子等理(剪)发工具、洗脸(头)池、洗脚桶(盆)要一客一用一消毒。毛巾、布等公共用品必须一客一换一消毒。
10.顾客在服务完毕后落在座椅、地面的头发必须清扫、消毒,统一收集到塑胶袋内并扎紧袋口后再处理。
11.推广预约服务,减少入店人数。顾客到店当天,工作人员应提前电话了解顾客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的顾客,应提示取消当天预约。未预约直接到店的顾客,要做好信息登记,登记好顾客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岀现可疑症状者时的防控措施
1.如果遇到发热、干咳等症状的顾客可拒绝其入店。服务期间一旦顾客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状者,应立即佩戴口罩,及时联系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指导处理,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须接受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
2.如果工作人员岀现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专人送至定点医院进行排查,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其他传染性疾病后,方可重新上岗。
二、市场监管部门和街道、社区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
各县(市、区)卫健局卫生监督执法部门认真开展好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美容美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3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