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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疫情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制度及措施精选9篇
大小:43.52KB 15页 发布时间: 2022-07-20 17:34:56 15.4k 14.82k

无独立化粪池时,使用专门

容器收集排泄物,消毒处理后排放。

用有效氯20000mg/L的含氯消

毒液,按粪、药比例1:2浸泡消毒2h;若有大量稀释排泄物,应当

用含有效氯70%-80%漂白粉精干粉,按粪、药比例20:1加药后充分

搅匀,消毒2h。

新冠疫情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制度及措施精选4

⼀、医务⼈员⼯作期间应严格遵循标准预防的原则,遵守⽆菌操作规程。

严格执⾏《医务⼈员⼿卫⽣规范》及医务⼈员防护⽤品的使⽤规范。

⼆、医务⼈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体⽆菌组织、器官,脉管系统,或有体液从中流过的物品或接触⼈破损⽪肤、破损黏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灭菌。

接触完整⽪肤、完整粘膜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进⾏消毒。

三、重复使⽤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清洁,再进⾏消毒或灭菌。

其中被朊病毒、⽓性坏疽及突发不明原因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净,再消毒与灭菌。

所有医疗器械在检修前应先经清洁消毒或灭菌处理。

四、灭菌物品应注明灭菌⽇期及失效⽇期,各科室、病区按照⽇期先后存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使⽤,并做好标识。

并按灭菌⽇期排放,有效期不超过7天,超过7天应重新灭菌⽅能使⽤。

五、化学灭菌或消毒,可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选择灭菌、⾼效、中效、低效消毒剂。

使⽤化学消毒剂必须了解消毒剂的性能、作⽤、使⽤⽅法、影响灭菌或消毒效果的因素等,配制时注意有效浓度,并按要求进⾏监测。

六、感染性疾病科门诊按照《医院隔离技术规范(2009版)》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要求,与普通门诊要做到挂号、候诊、收费、取药、检验、注射、厕所等分开。

七、医院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根据不同情况,对感染病⼈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并有明显的隔离标志。

黄⾊为空⽓隔离标志,粉⾊为飞沫传播隔离标志,蓝⾊为接触隔离标志。

⼋、病⼈⽤的⼀次性吸氧装置、雾化吸⼊器、氧⽓湿化瓶、呼吸机⾯罩、管路等要严格⼀次性使⽤,⽤后按医疗废物处置,复⽤的应⼀⼈⼀⽤,送供应室集中消毒。

呼吸机螺旋管、湿化器、接头、活瓣通⽓阀等可拆除部分应定期更换消毒。

湿化液应为⽆菌⽔,每⽇更换。

九、吸痰操作执⾏⼀⼈⼀次⼀管,⼀次性吸痰管使⽤后放⼊医垃圾袋;盛放吸痰管的容器每⽇更换灭菌;吸痰器的吸引瓶使⽤时,应先放⼊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再吸痰,紧急情况可先吸痰再放消毒液;使⽤中的吸引瓶,应每班倾倒吸引物,使⽤完成后进⾏终末消毒,⼲燥保存。

⼗、病⼈使⽤体温表先清洗再放⼊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中浸泡30分钟,捞出冲洗擦⼲备⽤,盛放体温表的容器每⽇清洁,每周⾼压灭菌两次;含氯消毒剂现⽤现配,⽤时监测,每⽇更换。

⼗⼀、紫外线灯、空⽓消毒机每⽇空⽓消毒2-3次,有记录;紫外线灯管有累计照射时间、更换⽇期及强度监测记录,使⽤中紫外线灯管低于70uw/cm2应更换灯管,灯管每周⽤70%~80%酒精棉球擦拭⼀次并记录。

发现灯管表⾯有灰尘、油污时,应及时擦拭;空⽓消毒机过滤⽹每⽉清洗⼀次,有记录。

⼗⼆、地⾯与物体表⾯应湿式清扫,保持清洁;地⾯⽆明显污染时,采⽤湿式清洁。

当地⾯受到患者⾎液、体液等明显污染时(>10ml),先⽤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清洁和消毒。

(⽤后抹布或拖把需浸泡于含有效氯500mg/L消毒液30分钟后,再清洗晾⼲备⽤。

被肝炎病毒污染时⽤2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洗。

拖把要分室使⽤,标识明确,使⽤后清洗、消毒、悬挂晾⼲备⽤。

⼗三、感染⾼风险的部门地⾯和物体表⾯的清洁与消毒,如⼿术部(室)、产房、导管室、洁净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室、⾎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腔科、检验科、急诊等病房与部门的地⾯与物体表⾯,应保持清洁、⼲燥,每⽇⽤消毒液擦拭物体表⾯与地⾯2次(采⽤400mg/L~70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擦拭作⽤30min),有污染随时清洁消毒。

⼗四、含氯消毒剂应现配现⽤,须保持有效浓度监测并记录,每⽇更换。

⼗五、各科室消毒⼯作质量由护理部和医院感染管理科共同负责监管。

新冠疫情集中隔离场所管理制度及措施精选5

1、医务⼈员上班时间要⾐帽整齐,下班就餐、开会时应脱去⼯作服。

2、诊疗换药处置⼯作后均应洗⼿,必要时⽤消毒液泡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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