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对商场各部门进行监督调查的内容包括:
1,核对用品领用传票与用品台账;
2、核对用品申请书与实际使用情况;
3、核对用品领用台账与实际用品台账。
第十八条
1、核对收支传票与用品实物台账;
2、核对支付传票与送货单据。
三、商场办公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商场办公用品、办公设备、低值易耗品、通信设备的采购、保管与发放,电脑及附属设备的购置与管理,由信息管理部设专人负责。
第二条 商场各部门将所需办公用品提前半个月报至行政管理部,行政管理部根据实际用量和库存情况制定购置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购置。
第三条 特需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和通信设备,须经主管总裁批准,由行政管理部负责购置,然后记入备品保管账目。
第四条 备品发放采取定期发放制度,每月的1日和15日办理,其他时间不予办理。
第五条 备品仓库设专人负责。备品入库需根据《入库单》严格检查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单价是否与进货相符,按手续验收入库,登记上账。未办入库手续,财务一律不予报销。
第六条 备品保管实行“三清、两齐、三一致”,即材料清、账目清、数量清,摆放整齐、库房整齐,账、卡、物一致,做到日清月结。
第七条 做好出库管理。在日清月结的条件下,月末必须对所有单据按部门统计,及时转到财务部结算。
第八条 各部门设立耐用办公用品档案卡,由行政管理部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如非正常损坏或丢失,由当事人赔偿。
第九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收回商场调离人员的办公用品和物品。
第十条 行政管理部建立商场固定资产总账,对每件物品要进行编号,每年进行一次普查。
四、商场办公用品发放规定
第一条 本商场为规范办公田品的发放工作,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商场各部门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领取、使用办公用品。
第三条 各部门应指定专人管理办公用品。
第四条 各部门应于每月28日前将下月所需办公用品计划报办公室。办公室于每月6日前一次性发放各部门所需办公用品。
第五条 采购人员须根据计划需要采购,保证供应。
第六条 办公用品入库和发放应及时记账,做到账物相符。
第七条 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办公用品库房,不得挪用办公用品及其他物资。库房要做到类别清楚、码放整齐。
五、办公消耗品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商场为加强对办公消耗品的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办公消耗品是指文具、纸张、账本及其他印刷物品。
第三条 办公消耗品一年的消耗限额为x万元,各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节约使用,避免浪费。
第四条 办公消耗品的购买与管理,由总务部负责,下设保管员处理领用事务。
第五条 总务部必须把握消耗品在正常情况下每月的平均消耗量,以及各种消耗品的市场价格、消耗品的最佳采购日期。在此基础上,确定采购量与采购时间,以最小的采购量满足日常事务运营对消耗品的基本需求。
第六条 对于特殊场合所用的特殊办公用品,使用部门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总务部据此进行必要的调查后决定是否准予采购。如果一次采购价格总额超过x万元时,须经该部门主管同意,必要时请示总裁。
第七条 在订制各种账票时,如果需要改动原格式或者重新设计新格式,使用部门的主管必须起草正式文件或方案,若有相关部门,则需要一式多份,然后将这些材料送至总务部,并附上委托订制或订购申请单。之后,总务部在其责权范围内。审核新格式、订购数量是否合适,以及新格式的适用性与时效性等等。通过审核后,还必须就是否由本公司自行复制或复印,还是委托外部进行印刷等问题,与申请部门作进一步协商。
第八条 向总务部领取办公消耗品时,必须填写申请书,写明申请时间,使用场所(部门名称)以及物品名称与数量。同时,申请者以及其部门主管必须加盖印章或签字。另外,特殊办公消耗品的申请,必须填写用途。
第九条 局部使用或特殊用途的账簿传票的订购与领用,统一由总务部调控与管理。使用部门或申请者必须按特殊的程序提出申请。
第十条 总务部必须在填写办公消耗品购进登记簿的基础上,对照各申请采购传票,在每月末进行统计,向总经理作出报告。
六、文具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使办公文具用品管理规范化,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办公文具分为消耗品、管理消耗品及管理品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