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预案适用范围及启动条件
本预案适用于可能发生的造成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重伤5人以上,急性中毒5人以上或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以及其他性质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三、安全事故责任及处理程序。
1、安全事故实行敬老院院长负责制。
2、乡镇领导小组为本辖区内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主体。
3、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人员进行及时处理,调集所需物资及交通工具等,同时向当地政府及市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必要时请求上级给予支援。
4、敬老院发生突发安全事故后,单位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市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根据需要向公安、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敬老院本着“先控制、后处理、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挥现场在院老人及职工离开危险地区,迅速转移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6、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的将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火灾安全事故
1、敬老院要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火险隐患情况,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防患于未然,警钟长鸣。
2、发现火警苗头应立即呼救(发现者是第一责任人),组织指挥现场救灾,并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3、若发现重大火警时,应立即呼救,并立即拨打或托人拨打119报警电话。
4、迅速疏散在院老人及职工,撤离到安全区域。
5、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灭火,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6、情形严重的,敬老院负责人应在第一时间向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7、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向本级政府和市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二)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应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必须做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2、严格把关食品原料的进货渠道,做到卫生、安全、可靠。从业人员必须定期进行自查整改。
3、发现在院老人及职工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迅速送医院诊治。
4、有关人员须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
5、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6、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市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三)煤烟中毒安全事故
1、烧煤取暖的敬老院要改变传统习惯,专职工作人员要等煤燃烧尽再睡觉,不要烧湿煤。
2、加强室内通风,尤其是气候异常,气压低、空气不畅时更要加强通风。
3、选派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定点进行巡查,尤其是夜间,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4、发现有中毒现象应立即呼救(发现者是第一责任人),打开门窗通风,及时拨打120请求援助。
5、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6、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当地和市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四)外来暴力侵害安全事故
1、敬老院如有未经允许强行闯入者,应及时联系公安人员将闯入者驱逐出住所。
2、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及时报警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者应及时救治。
4、若事故严重,应迅速向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5、乡镇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突发安全事故报告后,在第一时间及时向本级政府和市敬老院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置工作。
五、其他突发性安全事故按照本预案第三条规定处理。
六、本预案从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