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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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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各街办中队每周对400平米以上门店进行不少于3次的自查,检查一组、检查二组每周开展不少于2次的抽查,凡在自查或抽查中发现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未安装或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联合工商等职能部门,由区重度污染天应急指挥部门授权对该门店实行强制停业。

(5)执法监督科负责汇总上报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停业名单,并报区重度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区监察局备案。

3.3.3II级、I级应急响应及措施

II级应急响应启动时,增加对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自查次数1次、抽查1次;I级应急启响应动时,增加对400平米以上餐饮门店自查次数2次、抽查2次。

II级应急响应启动时,增加露天烧烤夜间大检查次数至2次、联合执法至3次;I级应急启响应动时,增加露天烧烤夜间大检查次数至4次、联合执法每两日开展1次。

3.3.4重度污染天应急工作资料报送

局属各中队对属地区域应急工作情况、报表进行统计,按照要求报送执法监督科,执法监督科汇总后按时限、要求上报新城区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

3.4应急结束

重度污染天应急工作解除后,根据区级安排,结束应急工作,开展日常监管,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4.附则

4.1预案更新

本预案根据市、区《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视情况变化及时修改。

4.2预案报备

本预案须报区重度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备案。

4.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5

为健全我校重污染天气应急机制,提高预警应对能力,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区中小学幼儿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厂一策》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我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预警分级

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和S O浓度指标(1小时均值)为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以AQI大于200持续天数作为各级别预警启动的基本条件。

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和严重性,将预警划分为三个等级,由低到高依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黄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级别预警条件;或监测SO浓度(1小时均值)大于500微克/立方米。

橙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级别预警条件;或监测SO浓度(1小时均值)大于650微克/立方米。

红色预警: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将持续4天(96小时)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大于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或监测SO浓度(1小时均值)大于800微克/立方米。

除以上预警等级以外,预测AQI日均值大于200持续一天(24小时)时,需发布健康防护提示性信息。

(减少户外活动)

三、应急响应措施指令发布、降级和解除

(一)预警启动

按区重污染天气指挥部预警及区教育局通知,我校启动相应预警应急预案。

按照预警信息做好应急相应准备工作,并启动相应预警响应。

(二)预警的级别调整与解除

按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发布预警降级别调整与终止预警行动及区教育局通知,发布预警级别调整或解除预警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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