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美容美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美容美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1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美容美发行业经营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常德市市场监管局有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编写了本指南。本指南旨在指导美容美发相关单位在疫情防控期间,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基础上,进一步落实相关场所、设施和从业人员等的防控管理措施,保证疫情得到有效防控。
常德市美容美发行业协会将根据本行业的实际情况,重点从员工管理、经营场所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美容美发产品管理和大规模促销活动管理等方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配合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相关店家开展督导和检查。
(一)制定完善的店面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责人到位,分工到人。
(二)对员工进入工作场所前设置体温监测。
(三)做好物质和防控人员准备,包括体温计、防护用品、消毒用品和对员工的培训。
(四)增设有害标识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
(五)公共场所正确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六)保持工作场所环境用品清洁,经常使用酒精、洗手液、一次性手套、一次性拖鞋、鞋套、口罩和消毒湿纸巾。
(七)备好部分预防饮品:柠檬茶和姜汤。
(八)店面除尘、地面房间用84税进行消毒,床上用品及毛巾消毒清洗干净、晾晒。
(九)邀约顾客进店后要进行酒精喷洒消毒后进行接待,做到一房一客,护理完毕进行消毒。
(十)店面食堂不能集中开餐,由专人分别送至到人就餐,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具用品必须高温消毒,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严禁使用野生动物肉类。
(十一)按照“非必需,不举办”的原则,尽量减少或避免举办大型会议和大型商品销售活动。
美容美发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疫情传播和蔓延扩散,确保单位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按照中央、市委市政府和省国资委有关要求,根据疫情形势和进展情况,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防控原则
按照统一领导、及时反应、协调一致、规范措施的指导原则,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防范疫情传播,保障防控成效,维护正常工作生活秩序。防控工作在单位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二、防控措施
(一)人员防控
人员检测防控范围为单位员工。
第一类情况:目前在湖北人员。目前已在湖北地区尚未返回天津的人员须经领导小组同意后方可返回,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返回。(备注:本单位目前没有此类人员)
第二类情况:有密切接触人员。与疑似或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有过近距离接触人员;
与从湖北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湖北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
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