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课前学生排队按顺序依次进入教室,按号入座,严紧携入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物品。学生不允许使用多媒体讲台的各种设备。上课期间责任人:上课教师。
五、室内配齐防火工具,灭火器、沙箱等。
六、多媒体投影仪的开关要使用遥控器,特别使关闭投影仪一定要等3―5分钟让机器内的热量散尽才能切断电源。
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措施
一、每天上班后与下班前先检查电源,电线是否漏电现象,检查暖气是否漏水。
二、室内的设备要做到定期检修、保养和杀毒,确保信息和设备安全。要保持室内的适当温度。
三、检查电源线布线是否规范,是否有老化、破损的地方。电源插座处及电源开关处有明显标志且周围不得堆放物品,尤其易燃易爆物品。
多媒体教室安全管理应急处理预案
一、如果有火灾现象发生,应立即切断电源。上课教师应要求学生保持安静,打开安全门,组织门口附近的学生先撤,逐排按顺序安全撤离。上课教师和多媒体管理员积极扑救,同时立即报警。
二、发生漏水事件上课教师应及时采取临时措施同时通知管理员和总务处进行修理,未维修结束管理员不得离岗。
三、如果有漏电现象发生,上课教师应立即切断电源。同时通知管理员和总务处进行修理,未维修结束管理员不得离岗。
四、如果在晚间突然停电,上课教师应及时要求学生保持安静,切断电源,使用备用光源组织人员有序离开,人员离开后要认真检查电源开关情况,确认后关窗锁门。
为了加强多媒体教室的管理,保障教学的顺利进行,合理利用多媒体设备,降低使用成本,更好地服务于教学、科研和校园文化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管理体制
(一)多媒体教室内仪器设备的安装、维护、技术支持等由现代教育技术部负责。
(二)多媒体教室内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由现代教育技术部管理。
第二条 多媒体教室使用申请程序
(一)各部门开展活动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室或投影机的,需填写《临时使用教室申请表》(《临时使用教室申请表》在教务处网站“表格与文件”里下载),经部门中层领导审批并签字同意,报教务处和现代教育技术部审批。学生组织(社团)开展活动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室或投影机,系级的由系领导审批,校级的由院团委领导审批,并在《申请表》“备注”栏填写此次活动的负责人姓名、部门、班级、联系电话。
(二)申请表须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先交现代教育技术部审批。现代教育部根据多媒体教室的教学任务、设备状况,决定是否同意申请。现代教育部批准后,再到教务处办理教室安排手续。
(三)为了保证正常的教学活动,每个学生组织(社团)每学期可以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室的次数为2次,超过2次的不再批准。多媒体教室不对班级组织的活动开放。学生组织(社团)申请使用多媒体教室或投影机,须提交相关的PPT、音像资料一并审批。只有简单内容的PPT(如替代横幅、活动议程、节目单等)不批准使用投影机。
(四)外单位或系部、社团举办的各类收费活动,经批准后,须按规定向学校缴纳管理费,方可使用。
(五)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申请经批准后,申请表交教务处、现代教育部和教室管理人员各一份。经审批后,活动时间、地点不准擅自改动,如有变更须经教务处重新安排教室,并提前通知教室管理员。
(六)多媒体教室开放时间:7:30-12:00,14:20-18:00,19:00-22:00(周六晚上不开放)。
第三条 使用者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多媒体设备,不准擅自移动控制台、设备和接线。
(二)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关闭投影仪、扩音机和计算机,切断电源,锁好控制台,填写《多媒体教室使用登记表》。
(三)使用期间,使用者应对设备的安全负责。
(四)如遇设备故障或其他问题,不准更改硬件的连接或设置,请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不能擅自处理。
(五)不得擅自安装与卸载计算机的操作系统或应用软件,因教学需安装软件,须提前与管理人员联系。
第四条 日常维护和管理
(一)多媒体教室的仪器设备由现代教育技术部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保养、维护和故障处理。
(二)管理员上课前提前10分钟开机,将设备调试至正常使用状态;下课后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故障要及时报修,确保教学的正常进行。
第五条 多媒体教室教师守则
(一)凡利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使用本教室教学媒体之前,必须经教务处、现代教育技术部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任课教师必须按照教务处统一安排的课表时间上课,不得擅自调整时间或教室。
(三)任课教师要爱护多媒体设备。因责任心不强、不按操作规程造成设备、物品损坏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任课教师上课完毕要认真填写《多媒体教室设备使用登记表》,漏填或不填均按不到堂上课处理,并报有关部门。
(五)任课教师不得随意更改、拔插主控设备、网络线路,不得随意外借、拿走设备及附件,并监督学生不得拿走室内任何设备及附件。
(六)任课教师不得随意删除或更改系统软件、应用软件及设置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