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总指挥者应携带可变的对讲机,根据火势的大小,火情性质进行分工,指挥各组进行灭火,控制火势,疏散人员,抢救物资,做好警卫警戒等。
(3)总指挥员如预料或确定火灾不能自行扑灭,应立即指示总机值班员向火警台“119”报警。
8、酒店其他人员:
(1)未接到撤退指令,不得离开各自岗位。
(2)保持镇静,不得奔跑或有惊扰客人的任何举动。
(3)非必要不得使用酒店电话,以免干扰指挥灭火和疏散通知。
9、灭火战斗后工作:
(1)指挥员必须吩咐有关人员搞好现场警卫工作,保护好现场,防止死灰复燃及现场遭受破坏。
(2)保安部安排消防人员或协助上级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以及各项调查处理。
(3)各部门进行人员集结,清点部门人员有无缺少。
(4)各级领导迅速组织所属人员撤离现场。
10、要求:
(1)参加灭火人员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奋不顾身的保护国家和酒店、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2)一切行动听指挥,做到令行禁止、雷厉风行、协调一致,严禁发生人为的技术规范伤害和伤亡。
(3)酒店全体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熟悉此预案的赋予所任务和职责,打有准备之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