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市场主体执⾏休市、消毒、废弃物⽆害化处理,加⼤对⽆证照经营和违法经营畜禽类制品等⾏
为的打击⼒度。
三、应急反应的措施
(⼀)预警信息的发布
1.县内发⽣疫情后,县局应急指挥部在县政府的统⼀领导下,根据县⼈感染xx禽流感防控指挥
部发布的疫情通报,及时将情况通报疫区周边有关各分局应急指挥部。
2.疫区周边有关分局应急指挥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领导下,根据疫区所在地政府和防控⼈感染
xx禽流感指挥部划定的疫情预警范围,向相关工商部门和相关市场发出预警通知。⼀旦发现新的疫
情或其他异常情况,应迅速上报当地政府和上级工商⾏政管理机关。
(⼆)县局应急反应的措施
1.县内发⽣疫情后,县局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感染xx禽流感防控应急办公室进⼊
应急工作状态。
2.应急指挥部迅速召开会议,制定具体措施下发各分局,指导全县工商系统作好应对工作。
3.对疫情严重、可能引起较⼤市场波动的地区以及对疫情跨乡级⾏政区范围的,县局要及时派出督
查组,指导当地工商部门做好市场内的疫情防控和监管工作。
(三)疫区所在地工商部门应急反应的措施
1.快速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关键防控措施,迅速开展市场防控应急监管。
2.对发⽣疫情的市场,要维护好现场秩序。迅速调查了解疫情发⽣的'现状、发展趋势等基本情况,
按要求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3.在当地政府统⼀领导下,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迅速关闭疫点市场畜禽制品销售区或整个市场,并按
当地政府要求,做好相关善后工作。
4.加⼤市场巡查⼒度,特别加强对疫区与⾮疫区结合部市场、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的巡查,及时上
报市场巡查监管情况。严防疫区畜禽类及其产品流⼊市场。
5.严厉打击⾮法交易病死畜禽类和未检疫畜禽类产品的⾏为;从重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物品、物
资及借机哄抬物价、扰乱市场和流通秩序的⾏为。
6.落实市场主办单位和场内经营者防控畜禽传播的责任。
(四)疫区市场主办单位应急反应的措施
1.迅速控制疫情发⽣的现场,防⽌疫情传播、扩散,责令经营户⽴即停⽌销售畜禽类制品。
2.⽴即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卫⽣部门和工商部门通报。
3.疏散围观⼈员,控制⽆关⼈员进⼊疫点、疫区。
4.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现场的处置工作。
(五)疫区周边工商部门的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