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组织医⽣对中毒⼈员进⾏救治;
4、及时将病⼈送医院进⾏治疗,包括急救(催吐、洗胃、洗肠)、对症治疗和特殊治疗;
5、对可疑中毒⾷物及其有关⼯具、设备和现场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四、⾷物中毒的报告和紧急报告制度
1、及时逐级报告
⼀旦发⽣⾷物中毒,班主任或分餐⽼师应及时向校领导或校医报告,学校则向市⾷品卫⽣监督检验所和象⼭区教育局报告。报告内容有:发⽣中毒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数及死亡⼈数,主要临床表现,可能引起中毒的⾷物等。以利于有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组织抢救、调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预防⽅法。若怀疑投毒则向公安部门报告。
2、保护现场、保留样品
发⽣⾷物中毒后在向有关部门报告的同时要保护好现场和可疑⾷物,病⼈吃剩的⾷物不要急于倒
掉,⾷品⽤⼯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于冲洗,病⼈的排泄物(呕吐物、⼤便)要保留,以便卫⽣部门采样检验,为确定⾷物中毒提供可靠的情况。
3、如实反映情况
学校负责⼈及与本次中毒有关⼈员,如⾷堂⼯作⼈员、分餐⽼师及病⼈等应如实反映本次中毒情况。将病⼈所吃的⾷物,进餐总⼈数,同时进餐⽽未发病者所吃的⾷物,病⼈中毒的主要特点,可疑⾷物的来源、质量、存放条件、加⼯烹调的⽅法和加热的温度、时间等情况如实向有关部门反映。
4、对中毒⾷物的处理
在查明情况之前对可疑⾷物应⽴即停⽌⾷⽤。在卫⽣部门已查明情况,确定了⾷物中毒,既可对于引起中毒的⾷物及时进⾏处理。对中毒⾷物可采取煮沸15分钟后掩埋或焚烧。液体⾷品可⽤漂美混合消毒。⾷品⽤⼯具、容器可⽤1~2%碱⽔或漂美溶液消毒。病⼈的排泄物可⽤20%⽯灰乳或5%的来苏溶液进⾏消毒。
五、对中毒场所采取相应的消毒处理
1、封存被污染的⾷品及⽤具,并进⾏清洗消毒;
2、对微⽣物性⾷物中毒,要彻底清洁、消毒接触过中毒⾷物的餐具、容器、⽤具以及贮存⾷品的冰箱、设备,加⼯⼈员的⼿也要进⾏消毒处理;
3、对化学性⾷物中毒,要⽤热碱⽔彻底清洁接触中毒⾷品或可能接触过的容器、餐具、⽤具等,并对剩余的可疑⾷物彻底清理,杜绝中毒隐患。
六、防范措施
1、全⾷物中毒报告制度
学校的⾷堂要认真贯彻执⾏卫⽣部⾷品卫⽣以及关于《⾷物中毒调查报告办法》的精神,以便及时采取防治措施。
2、泛开展预防⾷物中毒宣传教育
⼴泛深⼊的开展预防⾷物中毒宣传,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充分利⽤⼴播、⿊板报、主题班会、宣传画和实物标本等各种形式,学传普及有关的卫⽣知识,提⾼⾷物从业⼈员和⼴⼤师⽣员⼯的卫⽣管理⽔平,减少⾷物中毒发⽣。
3、前期⼯作
(1)、⾷品原料进货关。学校采购⼈员要严格把关,定点采购,确保所采购的原料符合有关的规定,从源头上把好⾷品卫⽣关。
(2)、严把⾷堂仓库关。学校⾷堂仓库的钥匙由专⼈保管,责任落实到⼈,库房门⼝有明显标记,规定⾮⾷堂⼯作⼈员不的进⼊⾷堂库房。定期对库房⾥的原料进⾏检查,发现变质原料,及时处理,坚决杜绝变质的原料流⼊餐桌。
(3)、把餐具消毒关。学校⾷堂对餐具按规定进⾏严格消毒,确保餐具清洁卫⽣,防⽌出现因交叉感染⽽引发的⾷物中毒事故。
(4)、对每餐的饭菜要做好留样,取每餐的饭菜250克密封好在冷藏箱内保存48⼩时。
A、⾷堂应对⾷品加强卫⽣管理,特别是⾁类、鱼类和奶类等动物性⾷品,要防⽌再⽣产加⼯和销售过程中污染。⾷堂⼈员要重视个⼈卫⽣,定期按规定进⾏⾝体检查,发现有不适宜从是⾷堂⼯作的病患者或带病者及时调换⼯作。
B、控制细菌污染。控制细菌⽣长繁殖措施,主要是低温保藏。按照⾷品低温保藏的卫⽣要求贮存⾷品。防⽌⾷品腐烂变质。
C、杀灭病原菌。杀灭病原菌的措施主要是⾼温灭菌,当⾁类⾷品深部温度达80度时,经12分钟
可彻底杀死沙门⽒菌。各餐的熟⾷品和剩饭,在销售或使⽤前必须充分加热。
七、突发性事件的处置
1、在⾷品加⼯、供应过程中或⽤餐时发现⾷品感官性状可疑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品。
2、在全校范围内树⽴⾷品卫⽣安全意识,时时警惕⾷物中毒事件的发⽣,班主任发现可疑病情后(⾷⽤某⼀⾷品后,两⼈以上出现同⼀疑似⾷物中毒症状),及时报告救治,由初步检查确定,采取以下措施:
(1)观察病情,对症处理。
(2)如确定⾷物中毒,做好以下⼯作:
a对患病的师⽣进⾏初步诊断、治疗、护理。
b⽴即报告学校安全⼯作领导⼩组,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
c⽴即拨打急救电话120或者与医院联系,救治患病师⽣。
d⽴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