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烟花爆竹安全防范措施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供大家参考。
1.不得在危化企业、加油站、仓库和林地边100米内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的烟花爆竹产生的火焰、火星和冲击力极易引燃危险化学品和易燃物,可能引发爆炸、火灾和森林大火,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2.不得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点燃的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的燃放主要是为了节庆时的娱乐,在燃放的过程中不得做出危害他人安全的举动。由于烟花爆竹的品种多种多样,燃放的方式既可以是点燃抛掷,也可以是固定或发射等,但是无论以何种方式燃放,均不得针对人群、车辆、建筑物等。
3.不得在建筑物内、屋顶、窗外、阳台燃放烟花爆竹。在建筑物内、屋顶、窗外、阳台燃放烟花爆竹,极有可能造成意外事故,对燃放者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公共安全造成损害。在实践中,曾经多次发生过楼上高层住户用竹杆等物品将烟花爆竹挑出窗外燃放,殃及楼下住户和行人,造成人员伤残的事件。
4.不得在行驶的车辆中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在行驶的车辆中燃放或者向外抛掷烟花爆竹,极有可能造成燃烧物的飞散,会伤及路人或影响正常的交通秩序。
5.所有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应在室外燃放。正确选择烟花爆竹的燃放地点,燃放吐珠类烟花时应注意远离阳台,以免造成阳台失火。严禁在繁华街道、剧院等公共场所和山林、有电的设施下以及靠近易燃易爆物品的地方进行燃放。
6.严格按照产品上的说明选择符合要求的场地正确燃放。吐珠类烟花的燃放最好能用物体或器械固定在地面上进行,若确需手持燃放时,只能用手指掐住筒体尾端,底部不能朝掌心,点火后,将手臂伸直,烟花火口朝上,尾部朝地,对空发射。喷花类、小礼花类、组合类烟花应平放地面固牢,点燃引线后离开观赏。燃放手持或线吊类旋转烟花时,手提线头或用小竹杆吊住棉线,点燃后向前伸,身体勿近烟花。燃放钉挂旋转类烟花时,一定要将烟花在墙壁或木板上钉牢,用手转动烟花,能旋转的好,才能点燃引线离开观赏。此外,还应注意手持烟花不应朝地面方向燃放;爆竹应在屋外空处吊挂燃放,点燃后切忌将爆竹放在手中;双响炮应直竖地面,不得横放。
7.意识不正常或喝酒后,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产品。
8.采用正确的点燃方式。明确点火部位,用烟或香侧身点燃后(严禁身体任何部位正对产品的燃放轨迹方向),人即离开,转移安全的位置观看。
9.无大人监护不要让孩子燃放烟花爆竹。当出现异常情况如熄火现象时,千万不要再点火,更不要马上靠拢伸头或用眼睛靠近观看,应明确原因后再行处理,一般等15分钟后再去处理安全。
10.燃放烟花爆竹一定要远离城市下水道井口、化粪池及公厕坑口,城市下水道、化粪池存有沼气,沼气遇到火源便会产生巨大能量并引发爆炸。因此,市民在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当注意远离城市雨水井盖、污水井盖、化粪池和其它排水设施,以免引燃、引爆排水管道中残留的易燃、易爆气体,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20xx阎村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为确保学校教师及学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校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为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由隗永霞任组长,领导班子、办公室组长为成员的燃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求、任务、及人员安排。
人员安排:隗永霞负责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的全面工作;王艳平负责学生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工作;宋瑞丽、李振明负责寒假期间学校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
二、主要做法:
1、学校充分利用LED大屏幕对师生进行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禁放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隗永霞主任重点强调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要求师生不燃放烟花爆竹,为北京市春节期间的空气洁净做出贡献。
2、班主任教师在放假前安全教育主题班会上向学生宣传讲解禁放烟花爆竹的注意事项和有关规定,对他们进行安全、消防知识宣传从而使学生对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意识做到入眼、入脑、入心,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
3、学校充分利用微信平台与家长进行沟通,呼吁家长首先不要购买烟花爆竹,并对学生放假期间禁放烟花爆竹情况进行监督教育。学校要在1月26日(放寒假前)、2月16日(大年初一)两次利用微信群提示家长对孩子加强禁放烟花爆竹安全教育。
4、加强对校园的安全巡逻,在假期值班中严格规定,每两个小时对校园及校园周边进行巡逻,严防死守,力争校园内无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确保安全。
总之,通过一系列的工作,进一步增强全校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了事故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消除事故隐患,坚决抑制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确保全校师生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为严格规范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行为,大力改善城市环境和空气质量,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禁限放要求
(一)限定燃放时间。
城市建成区可燃放时间为20xx年xx月xx日(除夕)、xx月xx日(正月初一)、xx月xx日(正月初五)、xx月xx日(正月十五)的7时至2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蓝色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区域。
1、全市党政军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医院、疗养院、敬老院、影剧院、公园、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档案馆、体育场院馆、名胜古迹、旅游景点、学校及公众娱乐场所、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集贸市场、车站及居民小区、楼房阳台、绿地及其外围200米以内。
2、全市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加油(加气)站、桥梁、大型仓库、液化气站及其外围200米以内。电厂、广播电视、通信设施周边200米以内。高层建筑25米范围内。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场所及周边。
3、xx市的龙港区西苑小学、连山区化工医院、连山区东城连山河带状公园、市环境保护局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子站周边500米内。
4、全市山林、草地等周边300米内。
以上区域内任何时间严禁燃放烟花爆竹。以上单位、小区物业和产权单位要在边界设立明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标识,必要时派专人监管,对不听劝阻者,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三)限定销售和燃放品种。
全市范围内允许销售和燃放箱体绿色字体注明“个人燃放类”产品。严禁销售和燃放摔炮、土火箭、地老鼠。严禁燃放小礼花类、摩擦类、烟雾类和内筒型组合烟花等危险性大的产品。严禁无《焰火燃放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燃放礼花弹和装药量在1。2千克以上的组合烟花等A、B级产品。严禁销售和燃放“孔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