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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全区春季防火工作,坚决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区春季消防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结合春季气候特点和火灾防控形势,巩固“冬春季防火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成果,深入开展春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清明节”、“劳动节”等重要节点期间的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提升社会火灾防控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坚决做到“四个杜绝”,即“杜绝农村火烧连营现象”、“杜绝大型露天堆垛火灾”、“杜绝棚户区和易燃建筑集中区火灾”、“杜绝重特大和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全力维护我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区政府成立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
其他略
三、工作步骤
春季防火工作从4月1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日至4月8日)。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本方案,制定符合本地、本行业实际的春季防火工作方案,逐级召开春季防火工作会议,抓住重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将春季防火工作逐级落实。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9日至5月15日)。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全面实施。
(三)总结验收阶段(5月16日至5月21日)。区政府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春季防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并予以奖惩。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大检查。各乡镇(街道)要组织公安、安监、民政、教育、卫生、住建等相关行业部门依法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对本行业系统内的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清明节”、“劳动节”期间,要按照消防监管职责,重点加大仓储、大型露天堆垛、棚户区、宾馆饭店、商场市场、祭祀场所、旅游景点、车站的消防安全检查力度,确保重要时间节点消防安全。公安消防部门要指导各行业系统和公安派出所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并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函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派出所和社区(农村)警务室要加强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检查;针对六级风以上大风天,督促各单位和城乡居民严格控制火源,特别是柴草堆垛和棚户区附近,禁止一切用火;严肃查处违章室外用火行为、严厉打击纵火犯罪行为。社会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针对春季火灾特点,加强重点部位巡查检查、值班值宿,开展员工培训、演练,适时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积极整改火灾隐患。
(二)深入开展春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以学校、农村集市、商圈为载体通过张贴防火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品,播放火灾案例宣传安全用火常识,相关单位要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大风天期间,要发动社区(村屯)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和消防志愿者,开展户外安全用火常识宣传,确保大风天用火安全。
(三)切实做好春季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乡镇(街道)和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春季火灾特点开展调研,掌握本区域可调配消防救援力量,特别是可用于灭火的车辆及载水情况,重点加大对乡镇专职消防队的检查、指导、培训力度,督促各乡镇专职消防队做好春季灭火救援准备;要加大对合同制消防员招收、经费保障和车辆器材装备投入的力度,弥补现役消防警力不足,力争实现消防力量全覆盖;公安消防部门要针对春季火灾特点,提高灭火指挥水平和快速反应能力,切实做到初战控火“打早、打小”;加强与气象、供水、供电、医疗等部门联系,随时做好异常天气情况下的灭火救援准备工作,落实各项灭火救援工作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成立领导组织,负责本地区、本行业的春季防火工作,将春季防火工作的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最小单元,全力确保春季防火期间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二)加大整治力度。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判春季火灾特点和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突出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要逐个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跟踪督改。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坚决责令整改,对正在整改的隐患要掌握整改进度,依法处理、依法追责,始终保持火灾隐患整治的高压态势。
(三)强化督导检查。春季防火期间,区政府将组织督查、公安等部门成立督查组,分阶段开展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工作落实不到位、行动组织不利、消防问题突出的要严肃批评督促改正,对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的,一律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
(四)及时反馈信息。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春季防火工作总结要于5月16日前报区春季防火工作办公室。
为全面提高镇村森林防火指挥员对预防森林火灾、处置重特大森林火情的综合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根据福州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印发的《森林防火培训纲要》,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能系统地掌握国家、省里和市里现行的森林防火政策法规以及相关规定;森林防火预防工作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了解我镇林地森林火灾发生特点、规律,熟练掌握森林火灾扑救组织指挥基本要求、主要工作和森林火灾扑救的主要方法以及火场紧急避险的相关知识。全面提升各村防火指挥员领导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能力,促进基层森林防火工作上新台阶。
二、培训对象
(一)镇人民政府负责全镇机关干部、村两委、护林员。
(二)村委会负责群众扑火队伍队员。
三、培训内容
(一)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
1、《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
2、森林防火领导责任追究制度的暂行规定;
3、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制定的有关规定(七项制度)。
(二)森林防火预防工作
1、森林防火责任机制(政府、部门、经营者有关责任追究制度)
2、森林防火护林机制(护林员聘用、管理及火源管控);
3、森林火灾扑救机制(三级扑救队伍组建、扑火装备建设、扑火预案制定);
4、火险预警及响应工作;
5、防火宣传及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