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个二级单位和各个项目部在施工生产中的高空坠落事故的应急救援。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成立公司级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2职责
2.2.1组长负责保障事故救援和培训演练所需的资源;负责在事故发生时启动应急预案和救援工作的指挥,并组织开展事故分析工作。
2.2.2副组长负责执行组长的决策意见,负责在事故现场启动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应急的培训与演练并对效果进行评估。
2.2.3成员负责在事故现场开展应急救援各项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保护,负责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负责开展事故分析和统计上报工作。
3应急响应
3.1事故危险源分析
3.1.1高空作业人员不按规程要求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容易造成高空坠落。
3.1.2高空作业区域临边未设安全绳和安全围栏,孔洞未设盖板或铺设安全网,容易造成高空坠落。
3.1.3高空作业使用的设备、材料和工具未采取防坠落措施,容易造成高空落物。
3.1.4高空作业未正确使用电源和使用不合格的电动工具,容易造成触电和高空坠落。
3.1.5高空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未按要求搭设;容易造成高空坠落和坍塌。
3.1.6高空作业的平台、临时通道、脚手架未安装踢脚板,容易造成高空落物。
3.1.7高空作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时不符合规范要求,容易造成火灾和爆炸事故。
3.1.8夜间高空作业照明不充足,容易造成高空坠落和高空落物。
3.2控制措施
3.2.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3.2.2现场所有临边施工区域和孔洞必须设安全警示标志并布置安全绳和安全围栏,孔洞必须铺设盖板或安全网,炉膛铺设专用安全网。
3.2.3高空作业使用的临时电源应布置合理并符合安全要求,电源线严禁私拉、乱接,用电设备必须可靠接地,电动工具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
3.2.4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并经验收合格后挂牌使用。
3.2.5高空作业的使用平台、临时通道、脚手架必须设置18㎝踢脚板。
3.2.6高空作业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使用电焊、气割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3.2.7夜间进行高空作业时照明必须满足施工要求。
3.3应急启动:
3.3.1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事故发生地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报告内容应明确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和设备、人员的现实情况;发生人身重伤以上事故时,各单位应急领导小组应在接警后第一时间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3.3.2应急领导小组在第一时间立即赶赴施工现场指挥救援,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迅速拨打120联系当地医疗机构、运送伤员;紧急制定出相关事故现场的处置措施。
3.3.3事故现场除工作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应立即组织疏散并保护好事故的现场。
3.3.4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公司制订的《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执行。
4应急资源
4.1各单位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对员工进行救援知识培训,至少包括:心肺复苏技术、触电急救常识、灭火设施使用技术、应急程序等基本内容。
4.2各项目部必须确保施工现场至少配置急救车辆、应急医疗箱、消防灭火设施、对讲机、与当地医疗机构签订的绿色医疗救助通道等必要的资源。
4.3各单位建立应急资源登记表,专业负责每季度对应急设施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
4.4应急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