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指挥义务消防员参加灭火战斗。
3、根据火势的变化,及时制定相应的对策。
4、火势难以控制时,应及时向市消防局“119”报告火警。
5、项目总经理和主管保卫工作的主任根据火场情况,决定是否启用警铃和事故广播的报警方式。
(二)保卫部
1、保卫部主任(夜间代班值班经理):
(1)得到火情报警后,立即携带万能钥匙和紧急万能钥匙直到火场。会同工程部主任或经理,根据实际火情,协助总经理,制订灭火措施。在总经理未到达火场之前,应组织并指挥义务消-防-队员参加灭火工作。
(2)协助总经理指挥义务消-防-队员灭火,并将火灾的扑救情况随时向总经理和主管保卫工作的主任汇报和请示新的指令。
(3)如遇特殊紧急情况,保卫部主任有权决定向市消防局“119”报告火警和下达在现场内分区域进行事故广播的命令。
(4)当消防局到达现场时负责向消防局介绍火情,并协助做好灭火工作。
(5)火灾扑灭后,保卫部主任负责组织警力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消防局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6)负责组织书写火灾事故报告及火灾原因调查报告,及时上报总经理和上级主管部门。
2、消防主管:
(1)接到火警通知后,应立即赶赴火场,查看火情,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根据火势向部门经理提出救火方案。
(2)按照总经理的指令,带领义务消-防-队员扑灭火灾。
(3)灭火期间,与保卫部主任保持联系,根据火势,请示和建议灭火指挥中心采取部分或全部断电、断气、断风、打开排烟装置以及提议是否向市消防局“119”报告火警。
(4)负责引导消-防-队员进入火灾现场进行灭火。
(5)配合保卫部主任布置火灾扑灭后的现场保卫工作。
(6)协助市消防局调查火灾发生的原因。
(7)负责起草火灾事故以及火灾原因的调查报告。
3、警卫队主管:
接到火警通知后,立即会同内保主管,做好现场的保卫工作。通知当班警卫领班,布置好现场有关区域的警戒工作。负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进入火灾现场。协助车场管理人员清除车场障碍,疏通车道。协助内保主管作好被疏导人员及被抢救物品的`保护工作。
4、内保主管:
(1)接到火警通知后,会同警卫队主管提出保证其它区域和客人安全的方案,防止有人在火灾期间进行违法活动。
(2)立即会同警卫队主管迅速布置好现场内部及外围警戒。
(3)协助客服部搞好客人的疏散及安顿工作。
(4)负责保护从火场内救出的贵重物品。
5、警卫队领班:
(1)接到火警通知后,立即会同警卫队主管布置现场的警戒工作。
(2)带领其他警员赶赴火灾现场,参加灭火工作。
(3)火灾扑救期间,负责维护火灾现场秩序,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4)带领警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人员救护、疏散及物品的营救工作。
(5)绝对服从火场指挥人员的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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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火灾扑灭后,负责布置好火灾现场的保护工作,禁止无关人员入内。6、警卫人员:
(1)接到火情通知后,警卫人员应听从警卫主管和领班的统一调遣,不得擅自行动。(2)岗上警员应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加强警戒,对进入现场的人员严加控制。(3)要害部门的警卫人员必须严格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不在岗的警员,接到火情通知后,应统一听从主管和领班的安排,携带灭火器立即赶赴现场,听从火场指挥员的指挥,积极参加灭火战斗。
(5)负责引导客人从安全出口处撤离。
(6)灭火期间要注意安全,发现有人被围困时,应先营救被围困人员脱离危险场所。
(7)火势较大时,一般不要单独进入火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时,应告知火场指挥人员,并做好进入火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8)火灾扑灭后,听从火场指挥人员的安排和布置,,保护好火灾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