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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宣教方案精选6篇
大小:23.04KB 3页 发布时间: 2022-08-01 17:55:45 7.85k 5.99k

2、加强与媒体的合作,扩大消费教育范围。

“3·15”期间,电视台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名牌产品展播,与电视台“今晚九点”栏目联合开展典型投诉披露制度,对消费点评栏目进行点评。商报举行了“优化消费环境,建设信用”系列十大行业座谈会,印发特刊,开展行业十佳单位评选;与商报、浙中新报联合推出工商维权栏目,精选消费警示,增加典型案例剖析,为消费者提供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方位消费指导。媒体的震慑力量在我市较为突出,许多商家都害怕媒体的曝光,同时广大市民也非常关注“今晚九点”的栏目,在普通消费者中有着较好的声誉,我们适时适度地用起这件武器,对消费教育、维权工作有很大的帮助。

3、继续对消费教育基地的培训,在国民消费教育中心定期讲课。

xx年,我市设立了8处中小学消费教育基地、1个国民消费教育中心、2个企业消费教育基地。将消费教育纳入中小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纳入经营者、工厂职工的日常学习,由市消协负责组织实施消费教育相关内容,通过长期不断地轮训,使中小学生普遍受到系统的科学消费教育。今年又在学校、市场、企业设立消费教育橱窗,将消费信息及时上墙,组织工人、市场主进行培训4次,定期向消费教育基地赠送消费教育材料。在全市各大市场过道上设立宣传窗387块,通过名优产品、假冒伪劣暴光、消费知识宣传,使市民重视科学消费、合理消费,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国民消费教育中心组织讲课,参加有1000余人次。

4、发行《消费报》,加大在农村的消费教育。

为了进一步地推动农村的消费教育活动,提高农民的消费维权法律意识,介绍消协的工作情况,使他们了解到打假维权和消费维权的相关知识,了解当前的消费信息,提升执法部门的社会公信力,在各消协常务理事单位的关心支持下,在移动公司和人寿公司的帮助下,我市消协于xx年1月始编辑发行了《消费报》,采用每月一期的方式,向我市各政府职能部门、所有的镇街农村以及省内兄弟消协免费赠阅。至xx年11月,共发行23期,每期发行xx份,三月版及增版则稍多。特别是在我市广大农村,报纸每月都能寄到村委会或老年协会这类群众聚集的地方,农村相对信息滞后,更是侵权行为的重灾区,消费报的发行,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的消费教育,维护了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

二、抓住消费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构筑消费社会监督体系,提高社会监督效果,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1、公开公正评选消信单位,树立行业典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协会的职能,自五月开始市消协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市“xx-xx年度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评选活动,全市广大企业积极参与争创“消信单位”的活动。这次活动本着“企业自愿申报、择优推荐、严格考核评选”的原则进行,通过企业申报和评审小组的实地考核验收,在广泛征求消费者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消协第四届第十二次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共评出解百等205家单位为市“xx-xx年度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各消信单位代表在会后都表示将进一步提高认识,重视和加强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明确主体,加大企业信用建设力度,更好地为我市经济建设服务。

2、对农村消费维权网络开展“一网多用”、“一员多能”。

目前我市依托工商所设10个消协分会,在各镇街、学校、医院、大型商场超市等设67个监督联络站,在社区、工作片、行政村、农村集贸市场设立农村消费维权监督联络点849个,消协监督员达1368人。xx年底金德水副省长在食品安全建设工作会议指出,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六员”合一工作。葛副市长在xx年年度消协理事会中明确指出,消协的消费维权网就是群众监督网,政府各部门都可以利用,实行“一网多用、一员多能”、资源共享,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加强协作、齐抓共管。为此,政府各有关部门都积极借助农村消费监督网来强化农村食品、药品、农资、烟草、物价等监督工作,我市消协积极探索将生产安全员、消防安全员、交通安全员、食品安全员、环保安全员、消费维权员的多员合一,使之真正达到维权网络社会化。这样做可以避免网络的重复设置,资源浪费;避免多头培训,减轻监督员厌烦情绪;避免了重复监督检查、重复考核,减少工作压力;社会化还可以带来凝聚效率。

3、比较试验关注消费环境,受到消费者肯定。

xx年9月7-8日,市消费者协会联合金华市消协、市旅游局开展一次针对市区三星级以上宾馆的室内空气进行检测比较试验。

比较试验根据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235》(修订版)要求,对游离甲醛、苯、TVOC三项指标进行检测比较,委托金华市化工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对每家宾馆随机抽检3个房间。测中,为了达到公

正、客观,在7日召集各被抽检单位开会后马上开始检测,并有专人负责被抽检单位联络和现场采样的统一编号与登记,负责统计被抽检单位的情况和资料汇编。11家被抽检单位全部达标,并在10月18日召开结果发布会并授牌。

三、以提高调处能力和完善补救机制为重点,构筑消费维权救助体系,切实提高维权效率和水平

市消协xx年1-11月,共受理消费投诉811件,解决811件,解决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87.01万元,接待咨询1591人次。其中质量投诉702件,占86.56%,其他41件,占5.06%,安全27件,占3.33%,价格和计量8件,占0.97%,虚假品质2件,占0.25%。

银行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宣教方案6

20__年以来,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以新消法的贯彻实施为抓手,紧紧围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各类专项行动和消费教育引导等重点,在提高消费者意识、完善社会机制、解决消费权益纠纷、加强市场监管、打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了消费工作效能,营造了更加有利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消费环境,有力维护了消费安全和市场稳定。今年上半年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抓新《消法》的宣传培训普及和贯彻运用,营造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浓厚氛围

一是在培训和运用新消法的实践中紧紧把握新消法的主要特点和新的规定,为有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法律支撑。二是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新消法宣传普及活动。通过机关会前学法活动、3、15活动、食品安全宣传周、现场咨询服务、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座谈会、开设消费课堂等形式,普及新消法及消费知识,引导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广大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消费者的依法意识显著提升。三是在系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新消法学习培训,组织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经营者及消费者代表集中学习、讨论,收到明显效果。四是通过“消费融入社区网格管理”和12315“五进”活动,让新消法走进社区、商场、市场、超市、企业和景区,通过消费服务站和消费教育示范基地进行“点对点、面对面”的宣传,受到消费者和企业的广泛好评。五是利用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在眉山日报、中国消费网、四川消费网上对新消法特点及运用中的具体问题进行了宣传报道,收到了良好效果。通过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了全社会对新消法的知晓度,增强了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升了消费者的意识,在全市形成了依法的深厚氛围,进一步营造了科学、理性、放心、安全、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二、抓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一是以市场巡查为基础,进一步健全和巩固商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监督经营者认真落实商品质量管理责任,加强经营者诚信自律,实施进销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及不合格商品退市等制度,把好商品质量源头关。二是强化市场监管,组织开展商品质量抽检和查处不合格商品和其它各类消费侵权违法行为,力度进一步加大。结合实际,立足职能,在流通、消费等环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各类违章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按照省、市工商局的统一部署,今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内对钢材、抽油烟机、消防器材、汽车用品、黄金珠宝、电线电缆、手机等7类商品135个批次进行了抽查检验,4个批次消防器材和7个批次汽车用品不合格,各区县工商质监局正在对不合格商品进行查处,其余商品还在检测过程中。贯彻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加大执法力度,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全市各级工商机关今年共立案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和各类消费侵权违法案件138件,罚没金额140万元。

三、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重点领域消费

一是按照省局“红盾春雷行动20__”工作要求,扎实开展了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专项行动。

二是开展儿童用品质量专项整治工作。以童装、童鞋、儿童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儿童用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学校周边小卖店等为重点场所,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儿童用品质量的监管,重点检查标签、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注明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是否在商品包装上配有中文说明等。出动执法人员330人次,检查经营主体540户次,规范6家无照儿童用品经营户,现场责令整改2户,受理消费者对儿童用品质量的咨询10件,投诉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万元。通过整治,儿童用品市场进一步得到规范和净化。

三是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

四是根据《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重点领域消费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五个突出”开展重点领域消费专项整治。突出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集中解决商品质量、售后服务和维修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服装鞋帽类商品,集中解决标识标注不规范、质量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突出问题;突出装饰装修材料类商品,集中解决消费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突出交通工具类商品,集中解决对道路交通安全和消费者人身安全存在隐患的突出问题;突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集中解决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问题。通过商品抽查检验,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违法行为。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对农村市场、城郊结合部、校园周边、社区的检查,认真进行清理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的检查,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进销货台账、质量承若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经营者的经营行为。

五是根据《眉山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关服务领域消费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了有关服务领域消费。以查处服务领域违法行为为重点,切实加大服务领域消费力度,不断提高消费公共服务水平,促进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突出重点,强化市场巡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结合消费者投诉举报,以有线电视、电信、供电、供气、供水、医疗、美容美发、旅游、中介等与消费者紧密相关的公共服务业为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以售后服务不到位、服务欺诈、不公平格式条款、强制消费、虚假广告、误导消费、利用特殊地位和管理优势限制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为重点问题,切实加强和执法力度,收到明显成效。全系统受理服务领域消费投诉8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万元。办理服务领域消费侵权案件10件,罚没金额12万元。

六是立足工商职能,配合市食安办、市食药局开展食品安全工作,配合检查食品生产单位50余户,检查食品经营户800余户,集贸市场60个,取缔无照经营30余户,责令整改20余户,立案查处商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食品违法案件31件。七是按要求开展了消防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消防安全。

四、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规范,统一使用“消费者投诉举报记录本”和“消费者投诉举报工作手册”,开展业务培训。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12315网络,拓展投诉渠道,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的作用,提高了质量。“一会两站”、12315“五进”及12315平台数据信息录入工作扎实推进,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各项工作的开展打下了良好基础。加强“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建设,加强基础数据录入工作,夯基层打基础,将消费纠纷解决在基层。三是创新工作方式,制发了消费融入社区网格管理工作方案,在全市推进这项工作,按照“八有四统一”标准在社区规范设立12315联络站和消费者投诉站,聘请社区网格员为消费联络员,实现一般消费投诉不出社区,取得明显成效。四是开展“诉转案”工作,形成受理及时、流转通畅、处置快捷、查办有力的工作合力。洪雅县工商质监局通过“诉转案”办理侵权违法案1件,罚没金额3万元。全市工作人员想消费者所想,急消费者所急,办消费者所需,真心真情,依法,处理消费投诉,切实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今年以来,全市共接受各类消费咨询3000余人次,处理各类消费者投诉举报4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万元。

五、抓消费教育工作,引导科学理性消费

一是积极开展消费宣传、教育和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平台进行宣传报道,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低碳的消费方式,全市在各类媒体上宣传报道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内容40余次,形成了较大的宣传声势。二是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为契机,重点突破与广大消费者密切相关的消费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营造消费的浓厚氛围。三是通过组织“消费教育讲堂”、法律进民企活动、建立和完善“消费教育示范基地”、12315“五进”等开展形式多样的消费教育。四是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警示,着力营造了科学、理性、安全、放心、可持续的消费环境。

下半年,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重点围绕新消法及配套规章的宣传贯彻、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重点领域消费、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融入社区网格管理等工作来开展,提升效能,维护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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