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管道试压:消防喷淋管道(地上部分)及泡沫管道系统应进行水压试验。
①压力试验前应具备的条件:
试验范围内的管道安装工程除涂漆、绝热外,已按设计图纸全部完成,安装质量符合有关规定;管道上的仪表部件,如调节阀、流量计、安全阀、孔板等部件,已经拆除或加盲板隔离;不参与试验的设备的管口法兰已经装上临时盲板;试验用的压力表已经校验,并在有效期内。配备两块以上的、精度不低于1.5级的压力表,表的刻度值为被测最大压力的1.5-2倍;试验方案已经业主及监理批准,并已进行了技术交底。
②试压程序:
③试验要求:
液压试验时,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环境温度低于5℃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液压试验应缓慢升压,待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10分钟,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停压30分钟,以压力不下降、无渗漏为合格;
试验结束后,及时拆除盲板、膨胀节限位设施,排尽积液。排液时应防止形成负压,试验介质按要求排放到指定地点;
当试验过程中发现泄漏,不得带压处理。消除缺陷后,应重新进行压力试验。
9、管道冲洗
9.1管道吹洗要求
1)不允许吹洗的设备及管道应与吹洗系统隔离。
2)管道吹洗前,不应安装孔板、法兰连接的调节阀、重要阀门、节流阀、安全阀、仪表等,对于焊接的上述阀门和仪表,应采取流经旁路或卸掉阀头及阀座加保护套等保护措施。
3)吹洗的顺序应按主管、支管、疏排管依次进行,吹洗出的脏物,不得进入已合格的管道。
4)吹洗前应检验管道支、吊架的牢固程度,必要时应予以加固。
5)清洗排放的脏液不得污染环境,严禁随地排放。
6)吹扫时应设置禁区。
7)管道吹洗合格并复位后,不得再进行影响管内清洁的其他作业。
8)管道复位时,应由施工单位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检查,并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管道系统吹扫及清洗记录”及“隐蔽工程(封闭)记录”。
9.2水冲洗
1)冲洗管道应使用洁净水,冲洗奥氏体不锈钢管道时,水中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25x10-6(25ppm)。
2)冲洗时,采用最大流量,流速不得低于1.5m/s。
3)排放水应引入可靠的排水井或沟中,排放管的截面积不得小于被冲洗管截面积的60%排水时,不得形成负压。
4)管道的排水支管应全部冲洗。
5)水冲洗应连续进行,以排出口的水色和透明度与入口水目测一致为合格。
6)当管道经水冲洗合格后暂不运行时,应将水排净,并及时吹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