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向厨师长办理准假手续,并出示医院开出的有效证明、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者,按旷工或早退处理。请假应写请假条书面备案。
6、需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一日办理事假手续,经厨师长批准后方有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电话请假一律无效。
7、根据工作需要,需廷长工作时间的,经领导同意,可按加班或计时销假处理。
8、婚假,产假、丧假按酒店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
9、本制度适用于厨政部的所有员工。
(1)酒店库存物资实行分仓管理,根据各部门领料不同,将仓库分为调料库房、物料库房、二级库房。
(2)所有仓库由财务部管辖
(3)总仓设食品、酒水、贵重物品、文具印刷品、物料用品、清洁用品仓、五金百货及危险物品。
(4)各仓库设专人管理,由库管员负责分发物品、物品的全面管理工作。
(5)仓存物资必须经仓管员验收后入库,否则不得办理入库手续。仓管员应对自已管辖范围内的物品负责。应根据验收记录对入库物品进行核对,以保证入库物品的数量和质量都合乎要求。
(6)入库物资应分类摆放,不得随便堆放。应遵循轻重物品不能混放、挥发性物品不能与吸潮性物品混放、食品不能与用品混放的原则。
(7)发货出仓应根据计划进行,各部门至仓库领货必须凭部门主管签批有效的领料单领取,并指定专人跟进,非专人领货的仓管员有权拒绝发货,对手续不全的领料单,仓管员应拒绝发货。
(8)仓库管理人员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发货原则发货,以防止因物资库存时间过长而发生质变。
(9)严禁以白条领货或抵充库存。
(10)仓库管理人员应根据管理要求及各类物资的发货规定,该限量发货的限量发货,该以旧换新的以旧换新,并严格控制领货数量。
(11)库存物资应根据部门用量合理补仓,对用量不大或长时间不用的物资应要求用料部门自行申购,以免造成库存积压浪费。
(12)对即将过期或库存时间过长的货物,应列表通知各用料部门跟进处理。对用料部门无法处理的,应知会采购部通知供应商退货。对因货物质量问题给酒店造成不良影响的,应要求供应商赔偿。
(13)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仓存物资应经常检查、经常翻动,以防止物资发生质变、虫害或鼠害。
(14)仓库管理人员应做好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应经常打扫、经常清洗,保证仓库的整洁与干净。
一、程序:
1、在酒店范围内发现遗留物品,应设法交还客人,同时尽快通知总台。如客人已离店,应交房务中心登记,给予总台保管。
2、请拾获物品人员将物品交给房务中心,对物品的登记监督。拾获贵重物品(手机、钱包、手表)给予现金奖励,一般每次30元。
3、由客房中心负责登记后,前台人员领到前台保险箱保管。领取时应与客人核对并办理手续复印客人证件,进行登记。
4、客人询问有关失物情况,应积极协助查询给予答复。
5、遗留物品视情给予定期处理,处理时应有手续和记录,处理前经总经理批准。
6、遗留物品应受到监督,经常性进行物品与登记表核查,
二、标准:
1、有专用的遗留物品储存室或储存柜。
2、遗留物品由专人负责登记、保管。
3、遗留物品储存室或储存柜每月由专人清点,整理一次。
4、员工在客房内拾到物品应在3分钟内上交,并通知总台。
5、接到客人询问时,应在5分钟内给予答复。
6、无法确定的应及时上报,请上级给予客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