⑧驾驶员无故不出车,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由驾驶员全额负担。
一、为保障行车安全,司机在行车前应注意休息并不得饮酒;
二、每次出车前应检查车况(如方向灯光制动及所有液面轮胎等),如发现损坏或其它问题应及时报告车管人员。
三、节假日或夜间,公司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场。如遇特殊情况需停放在外,驾驶人应报告管理科负责人。驾驶人应保障车辆的安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者必须及时报案,并向车管负责人汇报情况,同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或施救,保护好现场,接受处理。肇事者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交到车管部门。
五、发生一般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在事故未结案前,驾驶员应服从管理科负责人的工作安排。管理科负责人根据该驾驶员的工作表现决定是否恢复驾驶岗位。
六、对发生的各类交通事故,均按照本制度第
五、六条款执行,重大交通事故以上追究法律责任的除外。
七、建立《安全责任书》和安全学习制度。由管理科与驾驶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每月组织机动车驾驶员进行一次安全学习及车况的安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