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7 事故调查组:院办及保安部等组成,由院长负责组织对事件的调查并编写调查报告。
2.4 处理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
2、明确分工,各司其职。
3、以人为本,以保护人员的健康与生命安全为第一要务。
2.5应急处理工作要求
1)、先期处理程序
适用与5人以下规模或10人以上规模但情况较为缓和的事件。
应急小组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对上访人员进行劝说疏导,调查情况,防止事态升级。对不听劝阻的人员,要采取有效措施。对人员安全加以保护,全力保障院的正常工作生产秩序。
2)、一般处置程序
适用于20人以上参与的安全事件。
应急小组人员应根据现场的情况决定是否报请主管部门支援,采取积极措施控制现场局势,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力争将闹事人员劝回到指定的接待场所。
3)、提前堵控拦截
及早开展工作,并抽调足够的人员进行布控、堵控拦截,力争在事件发生地解决。拦截途中,避免造成较大的影响。
4)、维护现场秩序,控制事态发展。
一旦发生安全事件,相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应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维护现场安全,做好宣传教育和疏导工作,疏散围观人员,将闹事人员劝至指定的接待场所,安排人员接待。
5)、积极协调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当局势难控制时,要配合上级部门对现场实施警戒。
6)、一旦发生伤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医进行抢救。
并通知家长或亲属,将情况速上报,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维持秩序,配合调查,作好善后处理。
7)、据处置过程中的表现做出相应的奖惩。
8)、突发安全事件汇报流程:员工立即报告部门主管-院长-上级部门。
3、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小组相关负责人联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