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时候会需要举办婚宴,但在疫情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先要做好,下面小编整理了婚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婚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1
为做好婚庆、大型聚会等宴席疫情防控工作,规范群体性宴席行为,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XX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印发XX市2022年春季期间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商场、超市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等4个防控指南的通知》要求,现通告如下:
一、践行健康消费、理性消费理念,树立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疫情防控责任意识,树立良好的饮食风尚,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倡导不大办宴席,家庭聚餐控制在10人以内的新风尚。
二、宴席承办方按规定备案。宴席承办方要提前一周到当地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部)申报备案,原则上单次不得承办50人以上的宴席,50人以上宴席要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预案,不得承办XX市市域外人员举办的宴席,一律停止300人以上的宴席。
三、加强宴席承办方的现场核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部)执法人员在接到备案信息3日内对宴席承办方的疫情防控方案、疫情防控条件、防疫物资进行现场核验,疫情防控方案不具备可操作性、防控条件和防疫物资不具备的,不得承办宴席。
四、落实宴席承办方主体责任。
(1)从业人员建立健康台账,每日对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并做好个人清洁和人员防护:
(2)食品采购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要求,确保食材来可追溯;不购买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
(3)食品加工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各项要求,确保餐用具严格清洗消毒后使用;
(4)保持经营场所良好通风和卫生清洁,公共用品和设施定时消毒,并配备满足需求的防疫物资;
(5)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
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务;
(6)宴席承办方要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高风险地区人员禁止参加,对参加大型聚餐中风险地区人员要有3日内阴性核酸检测报告,并进行报备。宴席承办方管理好就餐人员,主动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手部消毒进店,除就餐外全程佩戴口罩。
(7)当宴席承办方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
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依职贵加大巡查督导力度,依法查处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宴席承办方,对拒不遵守规定、不配合监督检查的,承办宴席不报备或不如实报备的,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停业整顿,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或造成疫情扩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宴席承办方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六、宴席承办方负贵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贵任人。要积极配合政府落实疫情防控有关政策,并根据疫情形势变化,提前做好春节期间的食材储备和订餐规模的预判。
七、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局要在当地疫情防控领导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的领导下,结合本地宴席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统筹做好婚庆、大型聚会等宴席疫情防控工作。
婚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2
为切实做好婚宴活动常态化疫情防控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风险人员监测预警,现就有关要求如下:
一、纳入重点人群
将参加婚宴人员作为重点人群纳入“应检尽检”范围,要求参加婚宴前48个小时内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强化双码查验
婚宴承办方要在婚宴大厅入口处设置健康码、行程码,所有参加婚宴人员要扫双码、测温、持48小时内核酸证明,承办方要有专人负责查验。
三、加强风险管控
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地级市(或直辖市)旅居史人员,原则上不得参加婚宴。婚宴承办方要张贴明显标识,对参加婚宴人员发出提醒和告诫。
四、压实主体责任
婚宴主办方和承办方要落实好主体责任,对参加婚宴人员要详尽告知各项要求并严格落实,婚宴承办方要抓好扫码验码、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举办婚宴前要主动向区发改部门报备。参加婚宴人员要落实个人防疫责任,主动、自觉配合属地和行业部门落实好各项防疫要求及管理。
婚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篇3
广大居民:
为进一步加强婚丧宴请疫情防控工作,引导群众转变观念、移风易俗,根据市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操办婚丧宴请有关事宜的通知》和《关于规范婚丧宴请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婚丧宴请活动审批报备
各乡(镇)要结合地方实际,逐级细化制定婚丧宴请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预案,优化审批程序,加强宣传引导;制定的婚丧宴请活动审批报备规范要求需及时向群众公开。
婚宴操办人应当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登记报批,并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丧事操办人应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备,主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婚宴不得邀请近期有国(境)外、国内高中低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及其他涉疫风险人员参加;婚宴操办人应当提前 3 天向属地村(社区)报备市外参加(返回)人员名单;婚丧宴请操办人应当在市外参加(返回)人员抵达后第一时间如实向属地村(社区)提供相关人员纸质云南健康码、通行大数据行程卡情况和 48 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严控婚丧宴请活动参加人数
严格“婚丧宴请简办、其他宴请不办”,倡导文明新风、厉行节约。举办婚宴的,应控制邀请宾客人数,婚宴操办人为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严格按照《中共临沧市纪委临沧市监察局印发<关于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等宴请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临纪发〔2014〕3 号)要求控制宾客人数;操办人为其他城乡居民的,宾客人数不得超过 500 人。
在控制宾客数量的基础上,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时间,禁止就餐前后打牌、打歌等聚集活动。宴席期间严格控制客座率,非就餐时间宾客尽量佩戴口罩;就餐时采取错时、错位用餐等措施,避免人群聚集。
三、严管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落实
承办婚丧宴请活动的餐饮单位和自办宴席场所,要规范设置场所码,足额配备体温枪、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品。承办方应安排专人落实扫码、验码、测体温等疫情防控措施,引导监督宾客非就餐时间戴口罩。承办方应加强对举办场所、休息区域、接待区域、公共卫生间、厢式电梯等重点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应提供公勺公筷,减少疾病传播。宾客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时,立即向村(社区)、乡(镇)报告。
四、严肃婚丧宴请活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