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1米线”。养老机构门口设置预约询问“1米线”,保持门内1米,门外1米的询问交谈有效距离。
(九)14天核酸检测。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每14天一次核酸检测,由属地乡镇保障落实。
三、处置情形
全区养老机构在出现以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情形的,应启动应急处置:
(一)发现阳性病例患者;
(二)发现阳性病例密接者、次密接者;
(三)其他需要启动的情形。
四、处置措施
(一)属地发现“阳性”确诊病例:
1、实施封闭管理。属地发生疫情后,区民政局对养老机构实施封闭管理。有老年人24小时居住的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参照养老机构进行管理。人员不进不出,后勤保障由养老院外人员负责。
2、保障医疗需求。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接医疗单位,提供一般性上门配药服务。急重病的,送医院治疗,待当地确诊清零后返院。血透等特殊情况,专车专人接送,老人和工作人员单独在隔离区居住。
3、进行核酸检测。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协调当地卫健部门上门进行全员核酸检测。
4、开展社会关系排摸。养老院工作人员申报共同居住家庭成员的工作单位、工作场所,报区民政局汇总。凡是养老院工作人员密切关系者的工作场所发现确诊病例的,养老院即对该名工作人员进行隔离。
5、建立应急队伍。属地乡镇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视情组建应急支援队,配备工作班子,队伍中应有医生、护士参加,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6、完善应急预案。按出现密接或次密接者、确诊病例两种情况,民政局指导各养老机构进一步修订完善方案,落实物资准备,组织必要的演练。
(二)养老机构发现“阳性”确诊病例
1、立即报告。有老年人或员工确诊的养老机构,应立即向属地乡镇政府、区疾控、区民政局汇报,启动应急预案。
2、进行隔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将确诊人员送至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对密接者(老人、员工)以及次密接者按要求进行仔细排查,逐一登记并隔离。
3、安排支援。如院内多名工作人员发现密接或者确诊,由属地乡镇政府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请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安排应急支援队伍进入。
4、全员检测。对机构全员每日两次测体温,每日进行核酸检测。有发热等异常情况的,外送至集中隔离点。
5、全面消毒。对养老机构的公共区域、老人和员工居住房间进行全面消毒和通风。
6、院感管理。严格落实院感管理各项措施,按规定着装和防护,确保不发生交叉感染。
(三)养老机构出现密接者或次密接者
1、启动应急预案。养老机构立即报告,属地乡镇政府立即建立应急支援队,进行培训和演练。
2、列为重点场所。将有密接者的养老机构列为当地防控重点监管场所,每天对院内人员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3、认真仔细排查。对密接人员近期的次密接者逐一进行排摸登记,重点排查次密接者是否属于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立即由属地乡镇政府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按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进行隔离。
4、划分区域管理。改变原有管理模式,分区域进行管理服务,做到精准防控,避免交叉感染。
5、暂停集聚活动。停止一切集聚活动。工作人员少开会或不开会,减少聚集串门。
6、实施送餐服务。食堂停止堂食,人员送餐到各管理单元,再由护理人员取餐后,分别送到老年人居住房间。
7、拒收外来物品。除药品外,快递和个人物品不得送入养老机构。
8、储备防疫物资。储备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隔离衣、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防水靴套、消毒液等,以及必要生活物品。
五、其他
(一)按照《衢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方案》和疾控部门的指导做好其他应急反应,如遇本预案与属地疾控部门指导意见相冲突,以疾控部门处置意见为准。
(二)如遇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老年人入住、返院、亲属探访在养老机构门口发现相关情形,直接根据以上措施报告处
理,并派专车或者拨打120直接送至医院处置,并按要求做好场地消毒和隔离工作。
养老院疫情防控应急演练方案5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早期发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及时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措施,预防控制疫情传播、蔓廷扩散,保护敬老院集中供养人员的健康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本预案以《新冠肺炎设情防控应急预案》为依据编制。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敬老院区域内突发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