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要对疏散到安全区域的人员加强管理,必要时要增加警戒人员的'力量。
(三)初起火灾扑救原则与步骤
1.扑救初期火灾的原则
(1)先控制,后消灭;
(2)先救人,后救火;
(3)先重点,后一般。
2.扑救初起火灾的步骤
(1)灭火组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起火地点,听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
在指挥人员尚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此时各部门(学院)的消防器材可以统一调用,事后再由学院补充;
(2)灭火组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3)如起火物为油漆、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先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石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严禁用水扑救香蕉水等易燃易爆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的情况下,等待公安消防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场指挥员的命令;
(4)待公安消防人员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四)通讯联络
1.接到火灾报警后,通讯联络组人员应迅速通知有关人员赶到火灾现场,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扑救。
2.通知配电室停止对所发生火灾场所的供电。
3.迅速通知有关人员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火灾周边区域,同时清理火灾周边区域停放的车辆及其他障碍。
4.派人到各路口迎接消防车辆,并引导消防车辆到火灾现场。
(五)安全防护、救护
1.安全防护、救护小组中的保卫处校卫队队员、后勤人员应立即对火场周围进行清障、警戒,做好周围群众的疏散工作,并把逃离火场人员带至安全地点。
2.校医院医护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护,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安排车辆及拨打“120”请求急救中心进行救治。
五、善后处理
(一)火灾被扑灭后,保卫处应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二)事故调查结束后,领导小组应及时下达指令,组织人员迅速清理火灾现场,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三)领导小组根据公安消防部门做出的火灾事故结论,区分责任,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相关责任部门(学院)或人员的处理意见,报学院研究通过后,追究有关部门(学院)或人员的责任。
(四)领导小组根据火灾事故结论,提出善后处理意见,报学院研究通过后,妥善处理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补偿等事宜。
(五)领导小组根据火灾事故结论,责成火灾部门(学院)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