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医院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6、店内消毒
疑似⼈员离店或妥当处理后,店内⼯作⼈员及时对室内所有的物品及环境进⾏彻底消毒,确保⽆死⾓漏洞。
2022年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精选5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建⽴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和温州市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关于强化医保定点药店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以下管理措施:
⼀、定点零售药店⼀律做到店内定期消毒,并做好消毒登记。
⼆、定点零售药店从业⼈员⼀律佩戴⼝罩等防护⽤具。
三、对不佩戴⼝罩等防护⽤具的⼈员⼀律拒绝进店,由店员在做好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进⾏销售。
四、对进⼊定点零售药店的⼈员⼀律实⾏体温测量。
五、对现场或⽹上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员,⼀律实⾏登记。
六、对发热的购药⼈员,⼀律⽴即报告所在乡镇(街道)。
七、对违反疫情管控措施的定点零售药店,⼀律实⾏顶格处理(⽴即责令整改,全市通报,暂停医保服务协议)。
⼋、我局在收到举报线索后,将会第⼀时间现场核实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