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员工健康档案管理,准确掌握其健康状况,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减退、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应主动报告单位并及时就医,不得带病上岗。
及时排查来自有本土确诊病例地区,或者与目前国内、本市已报告病例行程有时空重合的员工及共同居住者,一旦发现,应迅速果断按相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3.员工应遵守防疫及卫生规定。
餐饮从业人员原则上应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或加强免疫接种,做到“应接尽接”,员工无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不得上岗。
上岗期间须规范佩戴口罩,直接接触顾客的服务人员应佩戴N95(或KN95)口罩。
加工制作食品前应按照“七步洗手法”洗净手部,并进行手部消毒。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分餐及售卖过程中应使用经消毒的专用工具并佩戴手套和口罩,保持手套清洁、无破损,手套、口罩及时更换。
4.严格查验进店顾客健康状况。
餐厅入口应设置专人负责查验,确保每名进店顾客测温、扫码、规范佩戴口罩,体温正常、北京健康宝状态“未见异常”、持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人员方可进入餐厅,有京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不得进入餐厅用餐。
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顾客,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他人代查健康码、出示符合要求的核酸阴性证明等替代措施。
5.严格控制人流密度。
店内外候餐区、取餐区要避免人员聚集,提示顾客保持社交距离,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就餐间距,提倡隔位就坐。
提倡预约就餐、叫号等候、非接触式点餐、结账,就餐人员离开餐桌时须佩戴口罩。
6.保持餐饮器具设施卫生清洁。
加强对餐(饮)具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工具、设备以及周转箱、阴冷潮湿点位消毒,保存餐(饮)具的容器要干燥洁净,台布、座位套等定期清洁消毒。
每次翻台后对餐桌进行清洁和消毒。
7.加强公共环境清洁消杀。
餐饮经营单位应设置洗手设施或提供免洗手消毒剂。
公用洗手间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3次,门把手、水龙头等顾客接触较多部位,至少每两小时消毒一次。
按规定开展环境核酸检测。
8.保持就餐场所通风。
优先开窗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可以开启排风扇等抽气装置加强室内空气流动。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运行与管理应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流行期间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防控指引》要求执行。
9.加强健康及防控知识宣传。
在用餐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健康提示,或利用各种显示屏宣传新冠病毒、传染病防控知识等,告知进店顾客需要配合和注意的事项。
全面推行公筷公勺,提倡推广分餐制。
10.落实外卖人员防疫要求。
餐饮经营单位送餐人员按外卖人员管理,外卖人员取餐时应遵守测温、扫码、佩戴N95(或KN95)口罩等规定,等候取餐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
有条件的餐饮经营单位可设置外卖取餐专用通道或窗口。
11.遵守生产经营相关规定。
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圈养宰杀活的畜禽动物,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采购进口冷链食品应具有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核酸检测报告及“北京冷链”追溯信息。
食品加工制作要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规定。
12.加强非工作时间员工管理。
餐饮经营单位应掌握员工住宿信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为员工提供集中居住,不得居住违规群租房。
建立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明确防疫工作培训、检查、奖惩等措施及要求,保持居室清洁,定期环境消杀。
配备宿舍管理员,将防疫措施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提倡员工“点对点”上下班,尽量减少不必要社交活动,自觉做到不聚会、不串门、不扎堆。
外卖行业疫情防控措施3
一、涉及外卖配送服务的企业应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20〕2号)和《关于落实“四方责任”进一步加强重点人群、场所和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4号)等要求,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和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二、建立外卖人员分级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