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防控领导⼩组。
按照法⼈负责和“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企业对本企业疫情防控负主体责任,成⽴由企业主要负责⼈任组长的疫情防控领导⼩组,制定疫情防控和复⼯⽅案,包括领导体系、责任分⼯、排查制度、⽇常管控、后勤保障、应急处置等内容,每项⼯作必须明确专⼈负责。
(三)制订应急处置措施。
制订应对员⼯发烧、乏⼒、⼲咳或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急处置措施,有条件的企业要配备有独⽴通风系统的隔离房间以及防疫应急车辆。
要与附近的医院建⽴沟通,确保突发情况能及时送医就诊和住院治疗。
(四)备齐疫情防控物资。
复⼯前要做好充⾜的消杀物资准备,包括⼝罩、护⽬镜、⼿套、防护服、红外体温计、杀菌洗⼿液、消毒液、消杀喷雾器等。
(五)提前对⼈员聚集场所进⾏消毒防护。
复⼯前,安排⼈员对⼯作场所、作业场地、⾷堂、员⼯宿舍等⼈员聚集场所进⾏消毒防护及环境清洁,落实专门疫情防控管控⼈员、设⽴企业测温点及临时隔离室。
员⼯进⼊⼯作场所前必先进⾏健康检查,相关信息必须登记在册。
(六)加强复产安全管控
加强节后复产安全管控,做好重要设备复产⽅案,排查事故风险,及时消除隐患。
⼆、督促员⼯做好返程及上下班防护
(⼀)进⾏⼈员核准。
企业通过电话联系等⽅式,提前掌握返岗返⼯⼈员情况,提前做好疫情重点区域⼈员的疏导劝返⼯作,对14天内有湖北等重点区域旅⾏史、⽣活史、与当地⼈接触史或与其他区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律劝其暂时不要返岗。
(⼆)指导⼯⼈做好返程防护。
对于返岗员⼯,倡导员⼯错峰返程,分批、有序出⾏。
需全程佩戴⼝罩,乘坐⽕车、公交、地铁时,可以⽤携带的消毒⽤品(⽐如消毒液、消毒湿⼱),对扶⼿、座椅等⾝体能够接触到的地⽅进⾏清洁消毒处理。
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从公共场所返回,⽤洗⼿液或肥皂流⽔洗⼿,或者使⽤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液。
(三)优化上下班⽅式。
提倡员⼯上下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具,减少交叉感染,优选步⾏、骑⾏或乘坐私家车、班车上下班。
如必须乘坐公共交通⼯具时,务必全程佩戴⼝罩,途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抵达公司或居住地后第⼀时间⽤肥皂或含酒精的洗⼿液洗⼿。
下班后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不去影院、商场等⼈群密集场所。
三、严格⼈员管控
(⼀)严格执⾏员⼯排摸、登记,做好⼈员隔离及医学观察⼯作。
严格执⾏员⼯摸排、登记,按照“⼀⼈⼀档”做好建档筛查⼯作。
对于来⾃重点地区不能劝返的员⼯必须严格执⾏集中隔离14天的要求;隔离期结束后,如⽆感染症状,采集咽拭⼦标本检测阴性后,⽅可正常上班。
从其他地区返岗的员⼯必须严格执⾏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如⽆感染症状,⽅可正常上班。
⼀旦发现员⼯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即报告并督促其到就近定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同时做好信息上报和随访。
(⼆)加强消毒、安保⼈员防疫。
⼤厅接待、门岗检查等对外部接触⼈员,需注意⾃⾝防护安全,佩戴⼀次性⽤品包括⼝罩、⼿套、帽⼦、隔离⾐,防⽌交叉感染,并定期对⼯作场所进⾏消毒。
(三)严格执⾏出⼊⼈员体温检测制度。
企业应在单位⼊⼝设置体温监测点,严格执⾏出⼊⼈员体温检测制度,体温正常⽅可进⼊⼯作,⼀旦发现可疑症状,⽴即指导其就诊。
(四)严格落实员⼯戴⼝罩上岗⼯作制度。
确保员⼯防护到位,严格落实职⼯戴⼝罩上岗⼯作制度,职⼯开展协作⼯作、公共作业场所必须佩戴⼝罩。
员⼯应佩戴符合要求的⼀次性医⽤⼝罩或医⽤外科⼝罩;在存在化学毒物或粉尘的作业场所作业时,员⼯应根据接触浓度佩戴相应的防毒、防尘⼝罩或⾯罩。
(五)建⽴员⼯病假记录制度。
员⼯每天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咳嗽、乏⼒或腹泻等呼吸道症状,应劝其尽早到附近发热门诊就诊。
(六)严把企业⼯作区域⼊⼝关。
做好来访车辆和⼈员询问、登记,对来⾃疫情⾼发地区或接待过疫情⾼发地区⼈员尚不满14天的,禁⽌其⼊内;对其他⼈员进⾏体温检测,并进⾏相关信息确认后⽅可⼊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