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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危房排查方案精选5篇
大小:29.62KB 8页 发布时间: 2022-08-13 14:08:18 16.57k 14.59k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危房排查方案精选5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农村危房排查方案1

为切实加强农村危房和老旧房屋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农村范围内开展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治理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范围

对乡镇、村驻地范围内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房屋进行集中拉网式巡查,等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排查,及时做好防范和应对工作。

具体包括:

(一)已超过房屋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

(二)已达到房屋设计使用年限的一半,并经过结构改造的房屋;

(三)因人为因素或自然灾害导致房屋出现裂缝、变形、不均匀沉降现象,仍需要继续使用的房屋;

(四)未经批准或许可,进行结构改造的房屋;

(五)无报建手续或无施工许可建设并投入使用的房屋等。

二、巡查内容

(一)巡查危房和老旧房屋的安全状况。

排查整体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被拆除;有危险点或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装饰装修涉及拆改主体结构或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二)危房和老旧房屋管理维护状况。

老旧房屋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执行情况;检查老旧房屋安全责任主体是否明确,日常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管理制度、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管理档案是否已经建立完善。

三、组织领导

成立农村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局长任组长,科室科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副局长办公室。

四、职责分工

全面负责辖农村内所属的各类危房和老旧房屋的排查整治工作,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单位集资建房、房改房、职工宿舍等的危房和老旧房屋的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房管局负责保障性住房、商品房开发老旧住宅小区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负责全县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的指导、情况汇总上报等工作。

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直管公房的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住建局负责在建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和工程质量责任追究力度。

房屋征收局负责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隐患排查。

教育局、民政局、商务局、交通运输局、残联、福如发展集团等单位负责教育设施、养老及社会福利设施、商场(超市)、交通场站的安全排查整治。

五、相关要求

(一)制定排查方案。

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城镇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从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高度,充分认识排查的重要性、紧迫性,切实把该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大事来抓。

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具体责任人,精心组织实施好排查工作。

(二)层层开展排查。

要自下而上层层排查,组织危房和老旧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进行全面自查自报。

街道办要会同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的每幢房屋进行现场检查,深入住户与房屋产权人或实际使用人对接,确认房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在社区居委会统计上报基础上,及时对辖区内危房和老旧房屋排查情况汇总上报。

各乡镇(街道、村)、各有关单位要及时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情况列表及整改措施汇总上报至县危房和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及时整改到位。

对排查中发现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要明确责任主体,科学制定方案,该加固的加固,该撤出的撤出,确保隐患及时消除。

对已被鉴定为危房房屋的,房屋安全管理部门应将限期治理意见通知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有效协调、科学指导、督促推进,确保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对明确为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的房屋,要迅速撤出人员,采取果断措施,杜绝重大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要加强和改进房屋安全应急处理管理,完善应急方案,建立保障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工作及时科学。

(四)完善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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