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要督促辖区内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严格落实《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作指挥部关于加强公共场所管理的通告》有关要求,在未接到恢复线下培训活动通知之前,暂停开展任何形式的线下培训活动。各区要充分发挥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联席会议的协调作⽤,强化部门联动,加强“⽹格化”排查和联合督查巡查,确保疫情防控⼯作要求落实到位。
⼆、督促校外培训机构落实防疫主体责任。
要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是对机构所有教职员⼯逐⼈摸排,掌握春节假期⾏程,登记备案;⼆是对与疫区或确诊病⼈接触过的疑似⼈员要加强管控,并及时向机构所在街道、卫健、疾控、教育部门报告;三是制定防控⼯作⽅案和应急预案,配备必要防控设备和防控⼿段,熟悉突发事件处置流
程;四是妥善调整培训计划,并做好家长、学员解释⼯作,取得理解、配合与⽀持。2⽉2⽇前,各区要对辖区内“有证有照”机构进⾏⼀次全员⾃查排查。在突发公共卫⽣事件⼀级响应解除前,有重点、有批次地持续开展压茬式排查,确保安全稳定。
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
各区要严格执⾏“⽇零报告”制度,每⽇16点前向市教育局上报《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零报告表》,如出现紧急情况,随时⼀事⼀报;要按照省建⽴健全四级联动机制的要求,明确本级和各机构的安全防疫联络员,确保信息畅通;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对顶风违规的机构,⼀经查实,要采取综合执法,从严从速进⾏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