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常⽣活中,难免会有事故发⽣,为了降低事故后果,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以下是⼩编收集整理的民宿酒店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家。
民宿酒店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1
根据《江苏省学校及幼托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卫⽣学技术指南(试⾏)》《江苏省中⼩学校防控指导⼿册(第⼀版)》和相关⽂件精神,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于全市各级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包括学科类和⾮学科类培训机构、成⼈⾮学历⽂化教育机构、早教托幼机构、青少年宫、职业技术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等。
⼀、总体⼯作要求
1、全⾯暂停线下培训活动。各类培训机构在疫情⼀级响应解除前,全⾯暂停线下教育培训活动,涉及与机构有关的所有集体活动⼀律停⽌。各培训机构要在门前醒⽬处张贴暂停培训公告,并通过电话、微信等⽅式做好学⽣及家长的解释⼯作。
2、明确机构主体责任。培训机构法定代表⼈和实际控制⼈为疫情防控第⼀责任⼈,要将疫情防控责任分解落实到中层管理⼈员、⼀线员⼯,明确各⾃职责。
3、科学制定“两案九制”。培训机构应在卫⽣健康部门的技术指导下,制定科学完善、易于操作的“两案九制”,张贴上墙,严格执⾏。
4、提倡线上教学和办公。提倡运⽤⽹络通讯软件、教学平台开展员⼯教研和学⽣线上教学,⿎励培训机构免费开放优质⽹上教学资源。线上教学⼈员应居家进⾏,不得集中办公。⽹上教学不得提前教授新学期课程。
⼆、线下培训复课前准备⼯作
5、开展师⽣员⼯健康排查。要每天排查师⽣员⼯健康状况和⾏程动向,做好三类⼈员情况跟踪,及时报送主管机关,动员在疫情重点地区员⼯暂不返宿。
6、做好复课前返校⼈员疫情筛查。详细统计每⼀名师⽣员⼯的疫情筛查情况,对出现发热、咳嗽、乏⼒等症状的,主动报告主管机关和所在社区,要求及时就医,确保每⼀名师⽣复课前居家隔离时间不少于连续14天。
7、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储备不低于15⽇⽤量的医⽤⼝罩、⼀次性⼿套、洗⼿液、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科学、安全进⾏存储。
8、做好环境卫⽣整治。培训机构要加强场所内外的保洁和消毒,加强各类场所的消毒与通风,彻底消除卫⽣死⾓,保持环境整洁。
9、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培训。要组织员⼯对“两案九制”的培训,让员⼯熟悉预案的操作流程。要在机构显著位置张贴防疫常识、宣传图标。
10、严格线下复课备案审批。待全市培训机构线下复课时间公布后,各机构向审批(登记)机关提出复课申请,经审批(登记)机关评估备案后⽅可复课。未经备案的机构不得线下复课。
三、线下培训复课后⼯作要求
11、落实安全防疫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疫⼯作各项制度要求。定期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提供餐饮服务的机构须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后⽅可经营。
12、做好机构消毒通风。严格执⾏同⼀时段⽣均⾯积不低于3平⽅⽶的规定。落实“消杀记录制
度”,每天开展清洁和消毒⼯作,加⼤重点部位消毒次数。机构内部各房间,每天⾄少通风三次,每次⾄少30分钟。
13、加强门卫管理。要安排专职安保⼈员进⾏防控,严控⼈员出⼊,闲杂⼈员不得进⼊机构,确需进⼊的按规定进⾏登记检测后进⼊。
14、开展缺课登记。严格执⾏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及时将学⽣因病缺课的信息上报⾄主管部门。
15、做好疫情防控操作。每天按规定监测进⼊机构的教职员⼯和学⽣健康状况,体温超过37.3℃的发热者、咳嗽者,须按疫情处置流程⽴即就近送⾄定点医院就诊,同时向审批(登记)机关报告。出现可疑或确诊病例的,按卫健部门要求采取部分停课、全部停课和其他防控措施。被停课的机构,须经卫健部门同意后⽅可继续复课。师⽣病愈或隔离期满后,须提供医院治愈证明⽅可参加线下培训活动。
四、落实培训机构联防联控责任
16、强化部门监管责任。教育部门加强有办学许可的⽂化类机构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化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托管机构监管,民政部门加强直接登记的⾮⽂化学科类⾮营利性培训机构监管,⼈社部门加强职业培训机构监管,卫健部门加强早教托幼机构监管和各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作指导。
17、建⽴信息共享机制。培训机构不得接收隔离观察期未满的学⽣参加线下培训活动。培训机构发现有发热、咳嗽学⽣,要通过审批登记部门协调通知学校加强对此类学⽣健康状况监测。
18、加⼤违规机构处罚⼒度。对疫情防控期间卷款潜逃的机构、擅⾃提前复课的机构、未按规定要求进⾏疫情防控⽽造成疫情蔓延的机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对疫情防控⼯作要求执⾏不⼒、防控措施不严的机构,由审批登记机关予以纳⼊⿊名单、降低年检等次直⾄吊销证照处罚。
民宿酒店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2
为及时、迅速、⾼效、有序地控制和扑灭重⼤动物疫病,保护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民群众⾝体健康和⽣命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应急⼯作原则
(⼀)统⼀领导,分级管理。
应急处理⼯作实⾏属地管理,统⼀领导和指挥突发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作,负责扑灭本⾏政区域内的突发疫情,在各⾃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疫情应急处理的有关⼯作。根据突发疫情的范围、性质和危害程度,对突发动物疫情疫情实⾏分级管理。
(⼆)快速反应,⾼效运转。
乡⼈民政府和畜牧站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和完善突发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应急反应机制和应急处置制度,提⾼疫情应急处理能⼒;发⽣动物疫情时,迅速做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扑灭”,及时控制和扑灭疫情。
(三)预防为主,群防群控。
贯彻“预防为主、防检结合、全⾯控制和重点扑灭”的⽅针,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提⾼全社会防范动物疫情的意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好⼈员、技术、物资和设备的应急储备,组建应急预备队,实⾏专业防控和群防群控相结合,定期开展技术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疫情监测和预警预报,对各类可能发⽣疫情的情况要及时分析、预警,做到疫情早发现、快⾏动、严处理。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作要依靠群众,全民防疫,动员⼀切社会⼒量,做到群防群控。
(四)依法防控,科学防控。
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家突发重⼤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疫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依法加强疫情管理,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切实控制和消灭疫情。不断总结防控⼯作的成功经验,制定科学、规范的防控措施,提⾼重⼤动物疫病科学防控⽔平。
⼆、应急指挥系统
成⽴曹庙乡防控动物疫情指挥部。主要职能是:组织协调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作;组织提出有关疫情应急处理的措施;组建并完善疫情监测和预警系统;制订突发疫情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组织进⾏有关疫情应急知识和处理技术的培训,指导各地实施疫情应急预案。
三、疫情监测和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