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从湖北地区、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返回人员有密切接触(包含本人是返回人员,子女在湖北地区上学、上班返回人员)的人员。
1、与自确定为疑似或确诊病例前十四日有过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2、密切接触人员应立即上报保障工作组,由保障工作组统一登记汇总在册。
由防控工作组负责通知汇总在册人员居家隔离,并对居家隔离情况进行密切监控,每天二次收集体温和身体状况等信息并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一旦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解除居家隔离时间为自最近一次与疑似或确诊病例有过近距离密切接触之日起后十四天内无异常。
第三类情况:其他人员。公司其他员工,在政府部门宣布疫情解除前,坚持每天测量体温一次,及时通过微信群上报。一旦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疑似症状,应该立即向防控工作组报告,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报告当地卫生疫情防控部门。如被确定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保障工作组重新排查上述第二类情况人员。
(二)场所防控
对二楼会议室、走道等公共区域和出现病例楼层的所有办公室进行定期消毒,必要时寻求属地防疫部门技术支持。
门卫人员负责对进入腾达建筑人员的体温测量工作,体温异常人员一律不得进入;
进入腾达建筑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
加强保安、保洁等工作人员的防疫教育和管理。
疫情期间,非经单位领导小组批准,各单位、部门不得接待商务活动或组织聚集性活动,充分使用网络交流工具。
三、信息宣传
疫情期间随时关注市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宣传组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强化宣传防护知识及防控措施,按照规范进行落实。单位系统人员应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对于隔离员工要给予必要的人文关怀,做到“隔离不隔心”。
四、综合协调
(一)做好所在单位生产经营工作的必要物资储备。
(二)做好员工在疫情期间的必要医疗防护物资储备。
(三)由保障工作组进行具体的物资统筹协调管理。
五、预案保障
1、在单位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的4个工作小组根据职责分工工作。
2、一旦发现疫情或与疫情有关的信息,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及时向单位领导小组反映情况,如有故意隐瞒信息的将进行严肃处理。
民宿酒店疫情防控专项应急预案4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做好培训期间的疫情防控⼯作,充分发挥国家⼈防办烟台培训中⼼的职能作⽤,根据烟台市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处置⼯作领导⼩组(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的《烟台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会议活动举办指南》、《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举办展览活动的通知》,结合新形势下疫情防控常态化⼯作要求,根据烟台培训中⼼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要求:
疫情防控责任制
⼀、严格实⾏疫情防控责任制
⼀、严格实⾏
每⼀期培训⼈数原则上不超过100⼈,明确专⼈负责。因参会⼈员来⾃全国各地,培训中⼼特成⽴专班负责,由主管局分管主任挂帅,烟台培训中⼼主要领导作为专班成员,具体分⼯进⾏常态化检查、巡逻,全⾯加强事前事中监管,并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举办⽅及承办⽅的主体责任,统⼀调度应急处置所需⼈员、物资、场所,研究解决疫情处置中
的突发问题,做好⼈员带离、转诊救治,善后处理等⼯作。
培训期间疫情防控规范
疫情防控规范
⼆、培训期间
⼆、
1、做好会场环境清洁消毒。对桌⾯、座椅、门把⼿、⽔龙头等重点部位进⾏擦拭消毒,消毒后进⾏封闭管理。
2、加强会场通风。会议室使⽤前后通风,正确使⽤空调系统,保持单向通风,维持室内适宜温度。
3、会场门⼝放置免洗⼿消毒液或医⽤酒精。
4、定时对电梯进⾏清洁消毒,保持电梯风扇正常运转,引导⼈员分散乘梯。
5、严格卫⽣间清洁消毒,保证排风扇正常运转,保持空⽓流通和下⽔道畅通。
6、所有会议⼈员在进⼊烟台培训中⼼门卫处,需提交健康码,持健康码黄码、红码⼈员⼀律不得⼊内,⼯作⼈员要⽴即报告,妥善处置,总服务台做好⼈员实名登记,便于必要时开展追踪检测。
7、以下情形的⼈员不得参会: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症状感染者,治疗期间及确诊后3个⽉内的;疑似病例及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近14天有发热、咳嗽、咽痛、乏⼒、腹泻、⽪疹、结膜充⾎等症状未痊愈者,未排除传染病及⾝体不适者;近21天有国内疫区旅居史、接触史的。
8、所有参会⼈员要科学合理佩戴⼝罩,并随⾝携带备⽤⼝罩,保持科学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