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管区派专人负责接种对象的健康状况询问与接种禁忌核查,按照接种要求、接种禁忌、注意事项等,
做好辖区内接种人员摸底和确认,如实记录核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接种对象进行新冠疫苗接种告知,确保受种者知情同意。
五、加强人员培训,做好接种服务
街道认真组织对疫苗接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强冷链、疫苗和注射器使用管理,严格按“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进行接种,受种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接种。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确保接种平安。加强接种登记和疫苗使用记录等信息资料的报告与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全街新冠疫苗接种开展情况,实行接种情况周报排名制度。
六、现场接种实施保障
各单位组织疫苗接种对象按照分时段实施预防接种,街道安排至少2名巡防队员,守点在停车场所维护停车秩序和人员服务工作,若遇人员疫苗接种后出现不良反响等突发事件,及时报告街道防控办,配合现场医疗保障人员做好医疗救治和不良反响处置工作。
七、加强组织保障
1、层层压实责任。各村、社区、管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将全员疫苗接种预备工作作为当前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工作衔接和信息沟通,做好宣传发动,摸底登记等工作。加强日常管理,对薄弱环节及时整改,确保接种工作有序有力推进。
2、加大宣传引导。认真适度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的宣传和舆论引导,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各单位将疫苗禁用人群和疫苗接种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响、异常反响等信息公示,方便全民了解有关信息,在宣传发动工作中要注意及时回应群众关怀的热点问题,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气氛。
3、依据各村、社区、管区划定的业务量,按照实际接种量进行每周接种排名和通报。
村级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方案6
按照省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整体部署安排和《__市新冠疫苗接种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平安有序、科学标准推进我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提高群体免疫水平,逐步建立人群免疫屏障,有力阻断病毒传播。
二、接种对象
现阶段18岁以上人员(含18周岁,下同)均为接种服务对象,不区分是否为富阳户籍、是否在我区参保、是否为重点行业人员。在具体组织实施中,各单位可依据疫苗供给保障情况,按照感染和疾病传播高风险人群、感染后导致重症风险高的高危人群、建立人群免疫屏障需要接种的其他人群的顺序,统筹推进疫苗接种工作。18岁以下人群、在富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以及外籍人士等的接种工作,按照省里后续部署开展。
三、工作指标
为便于统计,依据省卫生健康委统一要求,以当地18周岁以上常住人口数为基数,20xx年6月底前,完成40%人群的接种工作,20xx年12月底前,完成65%人群的接种工作。、省对接种对象如有调整的,基数随之调整。
四、预防接种实施预备
(一)指定接种单位。各单位要在综合评估现有预防接种服务能力的根底上,依据疫苗接种需求、现有设施条件和服务区域,合理规划或增设接种单位,并向社会公布接种单位信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预防接种门诊、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时接种点要全面向社会开放,接种任务分配由区防疫指挥部统筹,各乡镇(街道)负责安排。预防接种门诊要统筹做好儿童免疫规划和其他疫苗常规接种,不得以接种新冠疫苗的理由影响儿童疫苗接种服务质量。区疾控中心要做好接种点具体设置的技术指导。未设立临时接种点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依据需要抽调人员全力支援临时接种点工作。
(二)接种人员培训。从事接种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需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从事疫苗接种工作;从事异常反响处置的人员需接受预防接
种异常反响紧急救治或急救培训。
(三)疫苗供给。本轮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区财政部门商区医保部门在社保基金财政专户中单列疫苗接种专项,对疫苗及接种费用进行单独核算。区疾控中心按月报送疫苗需求方案至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汇总后报至省疾控中心,疫苗由省疾控中心统一采购,统筹分配,供给紧张阶段,需求方案报送依据省里通知要求执行。
(四)疫苗储存运输。区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在接收疫苗时应索取批签发证明或检验报告且检验结果符合标准规定、本次运输全过程的温度监测记录等相关资料,做好接收、储运、分发等记录并妥善保存(不少于5年),做到全程可追溯和核查。
(五)自助建档预约。倡导受种者通过“__市新冠疫苗接种快速预约平台”进行“在线建档”和“在线预约”。各接种单位应依据接种服务量做好“在线预约”的分时段号量设置,为群众提供更为便捷有序的接种服务。
五、预防接种实施
(一)接种服务
按照重点行业重点单位优先原则统筹安排接种方案。对社会开放的接种单位要在每日接种服务量中留一定比例向个人开放,满足居民接种需求。各接种单位按照《预防接种工作标准(2016年版)》和《浙江省重点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手册》实施预防接种,实施受种者健康筛查、接种场所的通风消毒和人员防护等工作。
(二)接种流程
1.健康状况询问和知情同意。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受种者
的健康状况,对有接种禁忌者(见疫苗相关说明材料)不予接种并登记在册,对无禁忌者进行充分告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实施接种。
2.接种注意事项:
接种对象: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
接种剂量/剂次:0.5ml/支,2剂次;
接种间隔:14-28天;
接种部位:上臂外侧三角肌;
接种途径:肌肉注射。
3.禁忌症:详见疫苗说明材料。
4.留观时间:30分钟。
六、信息记录与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