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阶段为7——11月,实施拆迁。各单位组织拆迁实施单位对危破房屋实施拆迁。
第四阶段为12月,总结表彰。统计各街、镇拆迁危破房屋完成任务情况,上报区双拆指挥部,对拆迁危破房屋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篇4
为了进一步推进“以房管人、人房共管”,规范房子租赁行为,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增强活动人口和出租屋治理,依据《市房子租赁治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和市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增强社区活动人口和出租屋治理服务站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相关要求,现就在我区社区活动人口和出租屋治理服务站(以下简称流管站)具体开展房子租赁注销立案工作再推进方案制订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房子租赁注销立案工作是完成管人与管房相结合、人与房信息采集录入相结合的主要手段,是落实以房管人,增强活动人口治理服务工作的有用路子。《方法》明确规则流管站受房管和公安部分托付,开展房子租赁注销立案综合治理服务工作,依据《方法》规则和《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区房子租赁治理实践,进一步完善房子租赁治理准则,将房子租赁治理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严密结合,构成综合治理和服务机制,促进我区房子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和谐不变。
二、工作目的
依据市流管办、市房管局和市公安局结合签发的《关于在活动人口和出租屋治理服务站开展房子租赁注销立案工作的通知》(流管办〔20xx〕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在区综治办的统一部署下,共同公安、街道等部分切实将社区流管站建设起来,充分发扬司法、律例赋予流管站的工作本能机能,知足房子租赁注销立案工作需求,推进租赁立案工作顺利开展。
三、组织指导
成立《开展房子租赁治理再推进工作》指导小组。局长任组长,调研员、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房管站、物业科、判定站等部分负责人小构成员。日常工作专班设在房管站,详细负责推进工作的组织协谐和落实。各科室要积极共同,统一行动,圆满完成该项工作。
四、职责分工
在市、区指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各本能机能科室要切实落实协作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增强沟通。
(一)房管站依法开展房子租赁治理。
依据新的《方法》,进一步增强非房屋类房子租赁治理,推行网上立案,逐渐向新的工作方法转向。
依据《方法》的规则和《通知》的要求,在区综治办的统一部署下,共同公安、街道等部分切实将社区流管站建设起来,充分发扬司法、律例赋予流管站的工作本能机能,知足房子租赁注销立案工作需求。增强房子租赁工作组织治理,与社区流管站签署托付书,组织营业培训。印发相关材料,推进租赁立案工作顺利开展。
(二)物业科增强对物业服务行业治理。负责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社区流管站开展小区内的房子租赁注销立案工作,实时向公安机关和流管站供应出租房子、出租人以及承租人员信息。
(三)判定站增强对出租房子安全的监控。经判定为风险的房子不得出租,并督促房子一切人实时对风险房子采取排险办法;拒不采取排险办法的,要采取强迫排险办法。
(四)办公室负责专班工作经费、车辆、硬件、宣传等后勤保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指导。各专班成员要把流管站建设作为增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主要内容,充分认识其主要性和需要性,将建设工作归入到日常工作的总体规划和部署中。切实增强指导,实时研讨处理工作中的问题,首要指导要亲身抓、分担指导要详细抓,保证工作落实。
(二)落实责任目的。把流管站建设工作归入到年度审核准则中,各本能机能科室要实行法定责任,大力支持、积极参加流管站建设工作。
(三)落实经费保证。争夺区县政府支持,落实流管站建设经费,把人力、财力、物力更多地投向基层,增强工作的联接、共同,构成合力,保证流管站房子租赁注销立案工作顺利开展。
(四)明确时限,稳步推进。8月份召开《在活动人口和出租屋治理服务站开展房子租赁注销立案工作》再发动会,完成人员培训和材料印发,理顺房子租赁注销立案相关流程等预备工作。9月份每个街道选择1-2个社区开展房子租赁立案工作试点,坚持日常巡查准则,对未实时进行房子租赁注销立案的出租人,协管员应督促其按规则处理注销立案手续,并下达《督办通知书》;对不符合房子租赁前提的,要采集人、房信息,并实时传递相关部分。10月份验收试点社区工作,总结经历、经验,研讨制订响应处理办法,进一步理顺工作流程,指导推进房子租赁治理工作的落实。11月份力争在全区开展房屋类房子租赁注销立案工作。
(五)健全机制,落实租赁立案准则化治理。流管站坚持后,将着手完善租赁立案治理准则和审核机制,保证治理到位,坚持健全治理、督办、整治、审核的长效工作机制。
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篇5
为全面掌握河东城区房屋建设现状,确保城市总体规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网对河东城区房屋进行一次全面普查。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突破河东”发展战略,加快实现“三三一一”目标,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经营、高效能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将房屋规划建设纳入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轨道,确保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二、普查范围
西至天香路,东至上海路(东外环),南至万福河,北至北外环路(220国道两侧至高速路下道口两侧村庄)所围合的区域,面积137.24平方公里(建成区40平方公里)。其中,牡丹区53.29平方公里(建成区25平方公里),开发区83.95平方公里(建成区15平方公里),该区域内所有平房、二层楼及“城中村”中二层以上楼房都要进行普查。
三、普查内容
普查的内容包括居(村)民的房屋座落位置、建设时间、建筑面积、建筑结构、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以及每幢房屋的装饰装修情况。
四、普查方法
这次普查由市政府统一领导,牡丹区和市房管局负责对牡丹区辖区的房屋实施普查,开发区和市规划局负责对开发区辖区的房屋实施普查。两区分别成立普查指挥部,主要负责人任指挥长,具体负责各辖区普查工作的指挥、调度和协调工作,同时,在各办事处设立分指挥部。市规划局、市房管局、牡丹区、开发区各抽调150人,组成普查小组。每个普查小组6人,由两区和两局人员混合编组。牡丹区和开发区工作人员主要负责宣传和群众工作,保证普查组能及时进门入户;规划、房产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普查技术工作,确保普查的工作质量。各普查小组逐街、逐户上门核查,逐项填写普查登记表,绘出现状图,房屋现状和装饰装修情况都要详细拍照。普查后统一汇总,建立档案。
五、普查步骤
普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准备阶段(5月11日—5月20日)。
一是5月14日召开城区房屋普查工作动员大会,使所有参加普查工作的人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搞好这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搞好普查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通告、召开专门会议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普查的目的、意义、要求,统一认识,积极配合房屋普查工作。
三是准备好丈量用具、各类表格、拍照器材等普查用的各种物品,建立指挥部,落实普查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