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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疫情应急预案及流程精选5篇
大小:23.72KB 4页 发布时间: 2022-08-13 19:57:11 14.42k 13.22k

(二)科学应对。加强统筹协调和部门协同,在前期联防联控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交流,强化区域联动、部门联动和分级联动,利用区域资源解决点上资源不足的问题,优化联动抗疫方案,有效提升抗疫作战能力,密切协作,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工作。

(三)快速反应。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应当立即报所在街道社区,同时报告区住建局、卫健局及相关单位,分级分类做好应急响应工作,按照精准施策的要求,实施高、中、低风险差异化的防控策略,全力配合卫健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架构

全区物业管理疫情应急处置组织架构包括区住建部门和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组,各级主要职责是:

(一)区住建部门。

根据本辖区常态化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工作实际和需要,不断强化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手段和措施;加强与市级住建部门联动,确保在应急期间上下贯通、行动一致,迅速、有效处置物业小区疫情;认真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提高管理及作业人员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措施堵塞管理漏洞、加固薄弱环节,抓好疫情防控存在问题整改落实,确保一旦发生疫情,能迅速启动疫情防控应急响应。

(二)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组。

由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担任组长,成员为各物业管理服务人员,落实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根据疫情发展变化,不断健全完善物业小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机制、制度、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处置流程;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桌面推演,确保应急情况下各项工作有序、规范。

三、疫情应急处置启动

(一)病例发现

物业小区的管理及作业人员一旦发现发热、咳嗽、咽痛、味觉嗅觉失灵等新冠相关症状,应立即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按照应急预案和相关规定进行先期处置,安排涉疫人员至隔离观察区域,与现场其他人员进行隔离,并安排专人负责卫健、疾控等部门防控专业人员的进场引导工作,保障急救通道畅通。经检测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立即启动疫情应急预案。

(二)疫情报告

物业小区出现新冠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组立即报告属地街道社区及住建、卫健、疾控等部门,由其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快速响应

1.属地响应。区住建部门立即协同防疫部门及所在街道指导发生疫情所在地物业小区做好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同时开展辖区内其他物业小区落实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情况检查,核查疫情防控条件及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立即督促整改。

2.发生疫情物业小区响应。全力配合属地街道社区、公安、卫健、疾控等部门,做好小区人员管控、流行病学调查、核酸筛查、病例救治、终末消毒等各项工作。

(四)人员管控

配合属地卫健、疾控等部门,对物业小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实行定点收治医院隔离治疗后(病例在治愈出院并完成14天的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且经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返回小区),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组配合好属地街道社区、公安、卫健、疾控等部门,开展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和一般接触者和重点人群排查。

1.第一时间封闭物业小区。出入口安排安保人员24小时值班,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测量,检查八闽健康码,严禁外来人员及车辆进出;关闭确诊病例停留过的公共场所,拉好警戒线。

2.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管控。配合属地街道社区、卫健、疾控等部门对物业小区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严格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措施。

3.一般接触者管控。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在共同生活、工作过程中有过接触,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均视为“一般接触者”,要做好健康监测,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上报。

4.重点人群管控。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和一般接触者以外的其他人员列入重点人员管控,应主动配合防疫行动,做好自我健康监护,不离开物业小区,不与人群聚集。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开物业小区的,须经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按时返回。

(五)疫情调查

1.流行病学调查。

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组配合属地街道社区、公安、卫健、疾控等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摸清传染来源和传播链。核查疑似病例、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人员接触相关信息情况,包括有无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居住史、旅行史或与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病例接触,是否接触进口冷冻肉制品、水产品(如其接触过,还须详细了解接触过的进口冷冻肉制品或水产品是否仍在建筑工地食堂及厨房内。如仍在,应禁止任何人接触,等待进一步处理)等。

2.核酸筛查。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组配合属地街道社区、卫健、疾控等部门对小区内除密切接触者、一般接触者以外的人员实施核酸筛查,落实“应检尽检”。

(六)公共场所卫生管理

1.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组配合属地疾控部门组织力量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在传染期内曾经活动的场所及可能污染的居住场所、交通工具、相关公共场所等环境和物品开展终末消毒,经评估合格后方可重新开放。

2.切实做好物业小区内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

确保人员聚集场所通风换气符合要求,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消毒到位;每日对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七)宣传教育和风险沟通

物业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组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引导小区人员保持健康心态,强调个人和家庭在防止疫情传播流行中的重要作用和责任,提高小区人员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通过主流媒体了解疫情防控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强化戴口罩、不聚集、常通风、勤洗手等预防措施宣传教育。提倡小区人员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时及时就医。

四、应急处置结束

当发生疫情的物业小区配合属地街道社区、公安、卫健、疾控等部门完成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筛查、病例救治、终末消毒等各项工作,经属地疾控中心评估防控效果后,宣布疫情应急处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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