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协调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 协调指挥机构
(1)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
在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成立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管委会主任担任总指挥,管委会分管副主任担任常务副总指挥,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总指挥,发改局、教育局、纪检监察工委、公安分局、民政局、司法分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分局、住建局、交通局、农林牧水局、投促(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分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分局、卫健局、劳保局、供电分局、事发地镇(办)政府(办事处)、新型社区为成员单位。
(2)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
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办)设在应急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兼)、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兼)、工作人员由各组成部门指定。
2.1.2 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职责
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安全生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
全面工作;指挥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施救援;协调参加应急救援的各部门工作;组织发动社会力量救援;救援行动结束后的工作总结等。
2.1.3 各部门职责
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负责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工作,与现场救援指挥部保持联系,传达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指挥中心命令,收集、了解事故基本情况和救援工作进展情况,向管委会、区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 市应急管理局及有关领导上报事故信息,向公众和传媒发布事故及救援信息,调配、协调有关部门、专业救援力量参加救援工作。
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
发改局负责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纳入发展计划,并督促、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教育局负责指导各类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和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协调有关单位组织涉及校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公安分局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抢险的外部治安秩序;参与地面营救,抢救现场受害人员;疏散处于危险地段的人员;负责保障救援物资及人员运输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根据需要,配合做好善后社会稳定、人员伤亡原因鉴定、控制和消除火灾险情等专业工作。
纪检监察工委负责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实施监督检查。
民政局负责协调需要开展生活救助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救助工作。
司法分局负责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域监狱、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系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财政局负责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每年安排一定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及公共安全应急体系建设;负责救灾资金调拨,根据灾情调拨抢险救灾资金,确保资金到位。
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事故现场环境监测;组织、协调、指导地方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负责监测事故现场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控制和消除污染的措施和方案。
住建局负责指导城市供水、燃气、热力等市政设施和房屋建筑的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
交通局负责所管辖公路、水路客货运输安全生产以及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和应急处置;负责组织运输车辆,保证人员和急救物资的道路和水上运输。
农林牧水局负责农业生产安全监管,拟定全区农业安全生产规划和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或参加渔业船舶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农机安全、事故处理;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投促(商务)局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旧货流通等行业和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加强境外投资合作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卫健局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救援,负责调集医疗卫生力量进入事故发生地,适时开展抢救工作,并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文旅局负责旅游系统的安全监管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调查处理旅游安全事故;指导、规范其他旅游企业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工作。
群团工作部、劳保局、民政局负责协调事发地政府和企业做好受伤人员及死难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和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的处理工作。
自然资源分局负责做好地质、水文地质情况的探测。
供电分局负责组织事故救援供电。
事发地镇(办)、新型社区负责事故发生地周围群众的撤离、疏散、安
为进一步提高工业企业生产安全和处置工业安全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工业生产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工业企业的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预案。
第一章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企业服务部为园区工业企业综合协调服务部门,针对园区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生产安全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采取应急措施,成立安全生产工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组长:陈庆睿
副组长:陈彦维
成 员:周新 李艳
园区投产企业安全负责人(见附件)
二、职责:
1、负责研究确定园区投产工业企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加强工业企业的生产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指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