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园区管委会规建处处长;
张江园区管委会科创处处长;
张江园区管委会计财处处长;
张江园区管委会经发处处长;
张江园区管委会行政审批服务处处长。
1、指挥部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新区有关应急管理的重大决策和会议精神,完成新区下达的专项工作;负责制定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全面掌握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整体进展情况,研究提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主要措施和规定。
(3)配合新区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的协调工作。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设在管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管委会办公室(分管安全)副主任兼任。
办公室成员单位有:
张江安监队队长;
张江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在应急办的框架下,配合做好张江集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康桥集团公司办公室主任(在应急办的框架下,配合做好
康桥集团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国际医学园区集团公司分管安全工作主任(在应急办的框
架下,配合做好国际医学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分管后勤干部(负责做好园区安全
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分管后勤干部(负责做好园区安全
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后勤保障工作);
张江安监队队员(配合做好张江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联络员:
园区管委会办公室安全干部(做好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的有关联络工作);
张江集团公司安全干部(做好园区安全生产事故(侧重张江集团公司)应急处置的有关联络工作)。
2、应急办主要职责
(1)负责研究部署、协调园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2)组织编制张江园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3)按照园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负责园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部各组成单位的日常工作联系。
3、相关单位及职责
(1)事故发生地各集团公司,对本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实施属地管理,必要时开设现场指挥部并提供相应保障。
(2)事故发生单位:及时报告事故情况,组织职工开展自救互救,对安全生产事故实施即时处置;提供与事故相关的详细技术数据(包括有关图纸、工艺技术参数、基本情况、危险物质信息等)和人力物力协助应急处置。
(3)其他相关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相应职责。
五、应急处置
(一)信息报告
1、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在1小时内向园区安监队、张江园区管委会报告,情况紧急时,应当立即向安监部门报告。
2、园区安监队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张江园区管委会报告的同时上报新区安监局。特殊时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3、园区安监队应当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均应当在1小时内完成口头上报,在2小时内完成书面上报。
(二)先期处置